杭州教育网: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有关区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现就 2014 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
1.杭州市区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浙江省内非杭州市区户籍、港澳台籍、外国籍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