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分)
(2)演奏(满分270分)
(3)视奏(满分150分)
(4)评分标准见附件三
▲【科技类】测试内容及分值
(1)获奖赋分(满分350分)
(2)现场面试(满分220分)
(3)评分标准见附件四
5.我校各类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3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公示。
6.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分:体育类350分,科技类450分,艺术类350分。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的考生(含个别生),5月22、23日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分项目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科技类考生:分项目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择优录取。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相同时,则以数学、科学、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分项目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若某一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少于该项目的招生计划数时,将酌情减少或放弃当年该项目的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第一批招生计划。
3.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4.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