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考生不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所有考生按照招生区域默认填报普通生志愿。美术类考生按照招生区域默认填报相应学校志愿。音乐、体育类考生默认填报专业合格学校志愿。
七、录取批次及要求
(一)录取批次。
第一批录取:
1.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普通生;
2.威海一中、威海二中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3.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
4.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录取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6月29日下午4时前公布录取结果,7月1日至3日报到。
第二批录取: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四中国际教育实验班自主招生、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自主招生。8月15日前结束。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网上录取、报到确认”的办法。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
(三)达到录取分数线并同意入学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经学校确认无误后领取正式入学通知单。学校要及时组织新生办理交费、注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入学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各学校要在考生报到结束的第2日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考生报到情况,并上报考生放弃入学资格的相关理由。
(四)考生入学通知单必须加盖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录取专章及招生学校印章。考生凭入学通知单按时到校入学。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依据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的录取信息库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手续。
八、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要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管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五个严格、五个严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在计划外录取学生;严格落实招生区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格执行录取标准,严禁随意降低标准录取;严格执行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一经市教育局审定后,严禁随意变更,自主招生结果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学籍注册将以市招生办公室提交的名单为准,对其他任何单位提供的名单不予受理,新生一经录取报到,严禁跨校借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要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维护教育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让家长和考生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严格招生录取程序,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管理,坚决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