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录取由各区县(市)组织录取,录取方案和所属学校录取线于8月1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中等职业学校由中招部门提供志愿信息,由学校自主录取。初中起点本科小学教师和初中起点专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各区县(市)省级示范性以外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于8月25日前报我局中招办审批,并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上报新生学籍。上报的新生信息必须包含姓名、中考报名号、中考总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等内容,经区县(市)教育局审核,由我局职能科室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凡未经我局审批录取的新生,或未按要求上报新生信息及信息上报不全的,将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