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与考查
(一)科目设置及分值。
1.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20分)满分均为120分,物理(60分)化学(50分)合卷、思品(60分)历史(50分)合卷、地理(40分)生物(40分)合卷。全部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2.信息技术考试。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升学总分),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3.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平时10分,考试40分)。
4.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每名考生在两个学科中各抽考一个实验,满分均为10分;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每名考生抽考一个实验,满分为10分。考试范围见附件1。
5.音乐、美术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音乐、美术满分均为15分,考试范围见附件2。
6.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及学校课程考查。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命题依据。
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