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录取省重点(含重点建设)高中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应为“B”(含)等以上。
县(区)重点高中统招分数线的划定:以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为考试单位,将该县(区)师范定向类考生计划加上该县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的30%计划,按志愿划定各考试组织单位重点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
重点高中均衡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划定:今年重点高中均衡招生计划比例继续执行70%的比例。凡填报了均衡招生志愿未上统招线且具有均衡招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分配到校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均衡招生计划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依据重点高中统招分数线下的80分划定。
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划定:在综合素质等级C等以上的考生中按计划划定最低分数线。
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萍乡中学在市直的统招录取线按考前下达总指标的30%划定。其均衡招生录取分数线按考前下达总指标的70%统一划定。按填报志愿择优录取萍乡二中、萍乡三中考生各10名。
萍乡二中、萍乡三中、田家炳中学、萍乡实验学校在市直生源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统一划定,各校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顺序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各校必须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和收费标准招收学生,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不得以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等形式变相招收扩招生、择校生;不得招收已经录取他校的学生,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
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17年首届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5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于做好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7〕4号)文件执行。
今年普通高中集中录取工作在7月20日左右分批次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全市统一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或选择外设区市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①宏志班的录取:萍乡二中在重点高中集中录取前将预录名单并附村(社区)以上困难证明材料及有考生、家长签名的申请报市中招办审批。
②体艺特长生录取:根据《萍乡市中考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暂行规定》(萍中招字〔2011〕5号)文件要求,各重点高中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测试,专业设置为体育、艺术(声乐、器乐、舞蹈、体育舞蹈)、美术专业。报名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7月5日左右完成统一测试工作,严格按照体艺招生计划录取。今年我市体育特长生成绩参考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标准。
体育免试生资格: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教育与体育行政部门合办的体育比赛,取得省级以上前六名或者市级前三名的;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③统招生录取:根据重点高中和重点建设高中的招生范围,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一次性录满30%的计划,再根据公布的70%均衡招生计划,从填报了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当中,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有学校在划定的均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仍未完成下达的均衡招生计划,县(区)中招办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对所有未录取的符合均衡招生资格的本县(区)考生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④一般高中的录取办法由各县(区)中招办负责制定,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录取。凡上统招分数线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应录取;如统招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降分录取直至完成统招计划。
⑤公办高中不得跨省、市招生。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录取,跨省、市招收的考生其中考成绩应达到当地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考成绩证明、录取通知书后方可录取。公办高中接收具有萍乡户籍返乡就读的学生,按转学流程办理手续。
所有录取工作完成后,市中招办统一提供各校统招新生花名册,并发放统一的录取通知书。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作为验印学籍的唯一凭据,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