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中考录取及录取照顾政策
根据《苏州教育: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得知,江苏苏州中考录取及录取照顾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录取
1.录取原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2.录取方式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批次
①提前录取——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两者不得兼报)、江苏省苏州中学。
师范教育,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
普通高中艺术类、空乘计划录取,在艺术(专业特长)专业成绩合格,且填报相应志愿的考生中,市六中采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市四中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
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不含园区校区)录取采用不填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其他招生计划采用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
②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
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志愿设置:ABCD 四个平行志愿。二阶段为普通高中其他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志愿设置:ABCD 四个平行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含统招和择校两部分,现代职教试点项目只设统招志愿。
③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
该批次设置 1 个艺术学校招生志愿和 3 个统招平行志愿,每个统招志愿下面设置 5 个专业和专业服从,再设置一个其他院校志愿服从。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先按照统招生计划不大于 1:1.2 的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控制线;然后将进入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开始,逐分逐个检索每一个考生所填的各平行志愿学校能否被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上述学校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并录取。
④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类学校。
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采用学校直接注册和开设招生专场相结合的形式录取。采用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
照顾政策
一、加分政策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上述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时,考生家长首先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然后由学校集中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汇总,经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审验同意,在苏州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后,再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二、残疾学生照顾政策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1987]教职工008号)的规定办理。
三、体育运动员照顾政策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2]222号)文件执行。
2015苏州中考官方网站-苏州教育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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