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1.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时间安排在5月25日?31日,各校应通过梅州教育城域网登陆梅州市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统一为考生填报志愿。
2.各校应大力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有关情况、招生章程以及有关招生规定,认真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同时,要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和意愿,让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办法限制考生报考,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只报本地的中等职业学校,不报外地的中等职业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只报公办学校,不报民办学校。
3.志愿分五批,第一批为市属2所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以下简称“示范性高中”)普通生、指标生(含补录)和特长生;第二批为8所各县(市、区)所属示范性高中普通生、指标生(含补录)和特长生,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普通生录取列入第二批;第三批为6所省一级学校普通生和指标生,五华县高级中学普通生录取列入第三批;第四批为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第五批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负责;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