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辖区普通高中录取条件及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高中招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录取条件及办法
1.一级达标高中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为合格;
(3)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成绩等级均在B级以上(含B级)。其中,南平高级中学统招生(含定向生)录取时,允许2个等级学科为C级。
2.一级达标高中的录取办法
(1)在同时具备1的三项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一级达标高中学校按统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及物理原始分的60%、化学按原始分折算成百分制后的40%;等级加分;政策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其中定向指标,实行分校择优录取。
(2)定向生的录取办法。在各初中校的指标范围内,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在统招录取线下最低可下降30分。
(3)南平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班”录取办法。专业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一级达标高中3个录取条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志愿以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控制在该校定向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
(4)南平一中“足球特长生”录取办法。专业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一级达标高中3个录取条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志愿以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控制在该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
(5)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如最低分数并列且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学科成绩高的考生;⑦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二)省三级达标高中录取条件和办法
录取条件: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成绩等级均在C级以上(含C级),其他条件与一级达标校高中录取条件相同。
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条件和办法
录取条件: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成绩等级至少四科在C级以上(含C级),其他条件与一级达标校高中录取条件相同。
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数,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