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年空飞预备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7〕9号)和《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重庆市实验中学(原重庆市巴县中学)继续承办空飞预备班学员4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全市招收40名空军预备班学员。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3至16周岁(截止到当年8月31日前),身高1.60-1.78米的重庆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男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好,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身体素质达标。
(三)学业成绩优秀,
初三各科成绩达良好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B等及以上。
三、报名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招生报名要求下发至各中学。各学校在4月20日前完成对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宣传动员。
(二)组织报名。报考空飞预备班的学生,须填写《重庆市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高中预备班报名表》,学校负责审查推荐,当地区县教委中招办负责审核,并于4月25日前报送重庆市实验中学校(报名表可快递或传真报送,也可提前经电话预约报名后,文化测试当日递交报名表)。
(三)文化测试:文化测试于5月6日上午8:30开始,在重庆市实验中学进行,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内容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普高中招生考试说明为准。
(四)体检。
5月7日,报考学生参加由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统一组织的身体和心理品质初检。初检合格者参加复检。
(五)政审:复检合格者参加政治审查。
四、录取办法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政审合格的学生中,综合体检情况和文化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报市教委审批后,报送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备案。5月15日前反馈录取名单,送达相关区县教委,告知学生本人和就读学校。
(二)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回就读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联招区考生可报名参加“联招”考试。
五、相关政策
(一)凡被重庆市实验中学(原巴县中学)空飞预备班录取的学生,享有该校其他学生同等待遇。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将给予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
(二)空飞预备班学员毕业时,参加空军招飞定选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符合招飞条件的优先录取为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员。
(三)空飞预备班学员也可自愿填报其他各级各类高校(包括民航飞行学院)。报考市属公安(警察)院校时免予面试和体能测试。
六、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国防建设负责的精神,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并安排人员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确保招生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二)各区县教委应妥善安排好未被录取的学生回就读学校参加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已被空飞预备班录取的学生,仍须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以取得初中毕业资格。
(三)重庆市实验中学校要加强与空军招飞局成都选拔中心的沟通与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公正公平录取。
(四)凡自愿报考空飞预备班的学生及其家长,可直接向重庆市实验中学校领取2017年空飞预备班招生简章,也可登录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园网查询相关报考信息。
重庆市实验中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黄溪口18号;
咨询电话:66232381、66239113、66222304;
网址:http://www.cqssyzx.com。
附件:重庆市空飞预备班学员报名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