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及评卷
(一)文化课考试
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试题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编制《考试说明》。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满分为540分(不含加减分)。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至26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全市采取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考试、分区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和评卷工作。
文化课考试的考务管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外语听力考试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京考考务〔2009〕6号)、《关于修订〈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执行。各区在考试前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做好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各区应提前做好考点校园广播系统和有关设备的调试和准备,确保英语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
2017年评卷工作继续采取分区网上评卷方式,各区是中考评卷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评卷的组织和管理,确保评卷公平公正。
(二)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科目满分为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体育现场考试安排在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区确定。
体育现场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区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6〕23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中考体育现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6〕3号)要求组织与实施。所有项目均采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
各区要成立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体育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体育考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各区考试中心、中招办要与区教委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对现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力度,确保中考体育现场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师生安全。
(三)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测试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须参加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录取。其中体育特长生需按要求参加全市统一测试,艺术、科技特长生的统一测试由各区按照市教委《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标准》负责组织实施。
(四)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包括提前招生专业测试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工作由考试院中招办统一管理,各有关学校组织实施。需进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考试院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加试内容及工作方案。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考生加试。
考生报考须专业加试的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五)所有高级中等学校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