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浙江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全面展开,今年共招170余名,将补充到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海军、空军、总装备部和武警部队。
根据省征兵办下发的《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此次直招士官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士官到部队后,全部是定岗定位使用,能够发挥其专业特长,并且在考学、提干等方面还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省征兵办有关负责人说,这次招收的主要专业有20多个,具体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程控交换技术、通信网络与设备、护理、运动训练、船艇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机与电器、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戏曲表演、通信系统运行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声像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会计、摄影摄像技术、船机制与维修等。具体的专业代码,可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或本校武装部查询,也可直接询问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0571-87342146)。从今天起,有入伍意向的大学生可以报名了。应届毕业生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也可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填写《招收士官个人申请表》,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6月15日前完成体检政审工作。这次体检按义务兵体检政审有关规定执行外,报名者的身高需在162 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标准体重=(身高-110)kg]。在同等条件下,应届生、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招收,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根据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应届毕业的大专生或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不满1年的,任命为下士第2年四档。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1年的,任命为下士第3年五档。今年12月1日下达任职命令后,下士第2年四档士官的工资1930元左右,下士第3年五档士官的工资1950元左右,中士第1年二档2480元左右,并根据服役年限逐年递增,下达命令之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据省征兵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应招士官批准入伍后,与从义务兵中选取的士官享受同等待遇,服现役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生活补助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根据现行政策,士官可以享受的假期有两种,分别为探亲假(探望父母或配偶)和休假,探亲假期,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况确定,时间为20至40天(不含路途时间),下士在3年的服役期内享受两次探亲假,中士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招收的士官,服满上士士官兵役后退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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