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我市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总结征兵工作情况,并就冬季征兵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光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武部部长、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常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继杰,副市长吴亚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王新端,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德阳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调整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和《关于表彰冬季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并为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
徐光勇强调,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积极性;要严把关键环节,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提升兵员质量;要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筹划部署,严格政策规定,齐心协力圆满完成我市今年冬季征兵任务。
冬季征兵政策规定
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女兵征集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12月31日年满18至20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男青年可放宽到22周岁,女青年可放宽到20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男青年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男青年可放宽到24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女青年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根据新《兵役法》有关规定,11月1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在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部队发给一次退役金的基础上,可享受由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
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12月1日,新兵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另据了解,今年冬季征兵将取消农非征集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