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省、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我县度征兵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全县广大爱国青年踊跃报名应征:
一、报名条件:
(一)年龄:初中学历为12月31日前年满18-20岁,高中和相当于高中学历可放宽到21周岁,在校大学生可放宽到22周岁,大专生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周岁,另根据本人志愿,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应征。
(二)学历:农业户口青年需具备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青年需具备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三)户口:必须是常住户口在本县的适龄青年。
(四)身体要求:身高162cm(含)以上,体重45Kg(含)以上,符合征兵体检标准。
(五)政治要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政治、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治审查标准。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10月31日;
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要带齐三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在外打工的青年报名时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现实表现证明,(如来不及可在体检合格后及时提供);如非本人报名时,代理人在报名时除带齐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自己身份证明。
宁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