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省军区获悉,省政府出台7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覆盖入伍、就业等方面。具体如下:
①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
②全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报名数量不足时可招录其他人员;
③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④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⑤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⑥征兵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单位评先的重要内容,完成任务的高校,可按入伍学生数的1.5倍申请增加次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取消评选资格。
⑦省财政按每实际入伍1名大学生补贴500元的标准安排高校征兵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