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指示精神,以总参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5]9号)和总参谋部下发的《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4号)的指示精神,坚持“集体领导、科学统筹、严格标准、择优定兵、廉洁公正”确保圆满完成直接招收士官的工作任务。
一、 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我院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的需要;招收对象为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我院的专业有四个(网络软件开发技术590124、主持与播音670307、护理630201、摄影摄像技术670302)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阶段及工作内容
1、准备筹划阶段。5月3日至5月10日,制定方案计划,下发工作方案,各单位做好调查摸索底、宣传发动、报各登记。
2、组织报名阶段。5月10日至5月18日,做好招收对象的报名工作,直接将名单并填好表格上报给辅导员。
3、审批定兵阶段。具体时间由哈尔滨征兵办公室通知
三、几点要求
1、认真工作,加强领导。各分院要加强直招士官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征兵工作纳入到工作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直招工作。
2、要全面调研,深入宣传。各分院要把直招士官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作为一个促进大学生征兵准备的契机,真正的宣传到每一名毕业生当中,做到实事求是、精确动员,防止出现个别专业过热情况。
3、精确统计,严格把关。要从学生在校表现,及学生的思想品德上把好关,把优秀的学员输送到部队去。
联系电话:学院武装部:88127933
手 机:13796736789 刘陆军
附:大学生预征对象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