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规划师必须具备的八大原则
1、能力相当——清楚自己的能力范围,只能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客户提供服务或使用相关技术。
职业规划师不是万能的,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应提供的是职业发展方面的辅导服务,而非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
2、保密——对客户的档案及咨询信息保密,平衡客户和自身机构需求的关系。
3、守时——提供咨询时,应比约定的时间提前到达咨询场所。
4、回避——当可能影响咨询的保密原则时,职业规划师应作回避。
5、用心——熟悉资料,绝不犯低级错误;了解细节;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建议要有根据,具备可行性。
6、互助——职业规划师应与督导、雇主/上司和同时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与他们就以下问题达成共识:转介、咨访关系、保密、咨询档案的保存和使用、工作负荷、应承担的责任等。
——团队互助,应逐渐形成自己的智囊团。
——如果怀疑工作内容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或职业规划师业务范围时,职业规划师需立即向督导请求帮助。
7、一致——职业规划师所提供的服务及信息输出,包括咨询服务、课堂指导、公开课/演示、文章和媒体采访等,必须符合本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需要经雇主统一安排。
8、继续教育——通过继续教育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改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