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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第27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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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7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室)、直属部门:

中国人大新闻奖是全国性奖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和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现将参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4月1日?2017年3月31日在我台首播或在央广网首次登载的,与人大工作相关的原创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二、评选基本标准

(一)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等。

(四)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1.参评作品有词序颠倒、成分缺失、指代不明、归类有误等情况的,不得获一、二等奖(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原文照搬引用除外)。

2.参评作品中的文字作品出现病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视频作品字幕有错别字、音视频作品中主持人和记者表述有误的,不得获一等奖。

上述错误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不得获奖。

3.少数民族和外国语言文字作品以原作品字数、时长为准。

三、评选项目及要求

(一)广播电台参评项目(作品时长不限):

1.消息: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不包括系列评论。

3.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1件系列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1件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播出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5.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

6.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嘉宾与现场观众有互动内容的作品占优。

(二)网络作品参评项目(作品字数、时长不限):

1.评论: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

2.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

3.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不含系列访谈。

4.新媒体:不设具体项目,不限体裁、报道形式。参评作品要求原创,内容丰富,传播效果好,要有阅读量、转发量等相关数据。

四、参评作品署名要求:作者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必须填写本名(工作用名可标注在后)

1.广播消息、评论、专题的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2.广播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广播现场直播的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4.广播、网络访谈的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5.网络评论的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6.网络专题的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7.按“集体创作”申报的作品,须将详细名单附后。

五、奖励: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必要时,主办单位可根据本年度人大新闻报道总体情况提出若干件特别奖建议,由评选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特别奖视同一等奖。主办单位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向获奖作品的编辑颁布发证书。

六、处罚:如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播时不一致,参评作品的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立即核查。一经查实,报评选委员会主任核批后,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责成推荐单位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对推荐单位提出批评,被批评单位不得参评下一届该评选项目评选;对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

如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和作者本人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等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作者今后不得参加中国人大新闻奖的评选活动,对有关人员,即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如发现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中国人大新闻奖的评委。

七、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1.我台可推荐13件作品参评,包括:广播作品8件(含报道常委会日常工作的作品3件)、网络作品5件(含新媒体作品3件)。报道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广播作品及网络新媒体作品参评数额不可调剂使用。

2.请认真填写推荐表(表样见附件),所有项目都要填写完整。“作品评价及推荐意见”一栏也要填写完整,并由所属中心(室)主任签字或加盖部门公章。作品参评资料由各部门评奖工作联络员统一报至台学会评奖办。

3.每件参评作品提供完整作品文字稿一份,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

4.广播及网络专题、广播及网络访谈、广播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广播现场直播作品还须报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应包含全部播出目录。

5.少数民族语言广播作品请附汉语翻译稿。

6.除推荐表(Excel格式)、少数民族语言原文文稿(PDF格式)外,参评作品其他文字材料请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中,顺序为:内容简介、作品文稿。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命名。

7.网络作品的文稿也请保存为word格式,不要网络截图。

8.广播作品录制成普通CD格式,每张光盘只可刻录一件作品,并在盘面上注明推荐单位、参评项目、作品标题。

9.参评作品的推荐表、文字稿等一式1份、广播节目CD盘1份,于5月15日前送至广播学会评奖办(联系电话:86090208/95354/90522。办公地点:广电总局大院东门南业务楼中央电台办公区516房间)。同时将作品推荐表、内容简介、作品文稿等电子版及节目音频文件(MP3格式)发至台学会邮箱zytxh@cnr.cn。

总编室广播学会

2017年4月28日

关于第27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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