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县直工委决定,在“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分配原则
1、先进基层党组织35个,优秀共产党员10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5人(含推荐县委表彰名额)。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由县直工委分配给各机关党委、总支和直属支部,请各机关党委、总支再将名额分配给所属支部。原则上直属支部党员人数在8-15名的每两年安排一名表彰名额,党员人数在7名以下的每三年安排一名表彰名额。
2、拟表彰优秀党建品牌机及学习型党组织若干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要求。
2、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活动成效明显。
3、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紧扣科学发展主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推进“四个岳西”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活动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5、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有较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党员群众广泛拥护。
6、党建考核中位次靠前。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牢固树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事迹突出,在全县有一定影响或在本行业、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5、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作为,从“星级党员”创评中被评为四星级以上党员中推荐。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连续在3年以上。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系列讲话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
3、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理论,熟悉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在支部工作中起到带头人作用,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业绩突出。
5、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和满意度。
(四)优秀党建品牌
结合实际,开展的党建品牌活动具有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创新、载体创新、制度创新五项条件之一,且活动开展情况在市级以上媒体上有刊登报道。
(五)学习型党组织
1、制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和年度创建计划。
2、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党员有学习计划。
3、党组织学习有活动记录、党员有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
4、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交流会。
5、建立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每年不少于12次,每季进行阶段总结和部署。
6、党组织负责人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7、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围绕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优秀党建品牌和学习型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县直工委考核评比。
(二)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由工委会议提出初步名单(对于未足额交纳党费的支部不列入提名评选范围),在征得“一票否决”意见后进行确定。确定后的名单由工委通知受表彰对象填报相关表格材料。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组织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上报,经县直工委审核后确定。
(三)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程序如下:
1、支部(总支、机关党委)初评。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在述诺、自评基础上,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兑现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评选“星级党员”,对被评为“五星级党员”的,向工委推荐,作为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对象,评选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3天后,上报工委。
2、县直工委表彰。根据各总支(机关党委)、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经县直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征求“一票否决”部门的意见后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在“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3、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具体实在、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事例客观真实。审批表和材料各一份,必须于6月17日前报县直工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篇2】
各党支部:
2015-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迎接建党九十五周年,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总结学院党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体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评选及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优秀党支部
评选名额:教工优秀党支部2个,学生优秀党支部8个。
参评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成果显著。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绝大多数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党支部,支部考核评价的结果须为“优秀”。
2、优秀党日活动
评选名额:教工优秀党日活动2个,学生优秀党日活动8个。
参评条件:积极响应学校、学院关于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紧扣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贴近党员的思想实际,主题鲜明,思想性强。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将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实效性有机结合,精心组织,注重效果,反对形式主义,党员参与率高,能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党员普遍欢迎。
3、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奖
评选名额:1-2个。
参评条件:在学生优秀党支部的基础上评比产生。参评党支部需在“梦想?担当”党支部活动中积极参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能够紧紧结合党支部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发展党员、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等专项工作,在进行学生党支部创新建设过程中达到落实党的组织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深化主题教育、拓展党组织影响力的预期效果。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名额:在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教工和学生原则上分别按正式党员数的10%推荐。
参评条件:正式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保持一致。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同学)、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好”。
2、优秀带班党员
评选名额:2-3人。
参评条件:至少需从9月起开始担任带班党员职务。本人学习成绩优良,所带班级党团工作开展情况优良,在本年度内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班级同学无违纪、恶性事件发生。班级同学对带班党员工作满意度高。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好”。
3、十佳学生共产党员
评选名额:10人。
参评条件:在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基础上评比产生,参评同学须在党团建设、学习科研、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好”。
4、十佳学生党支部书记
评选名额:10人。
参评条件:至少需从9月起开始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党团建设中表现突出;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无失误;所在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梦想?担当”党支部活动中参与积极。党支部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中考核评价的结果须为“优秀”,个人在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好”。
二.评选办法
(一)集体奖项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参评党支部需填写相应的审核表,并提供自荐材料,经院党委讨论研究批准。其中,参评优秀党支部奖项需填写优秀党支部审批表(附件1);参评优秀党日活动奖项需填写优秀党日活动审批表(附件2)。
(二)个人奖项由个人申报,由各党支部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评选。申报个人分别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附件3)、优秀带班党员审批表(附件4)、十佳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批表(附件5)。
(三)所有申报集体和个人需分别提供电子版的党支部集体合影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党日活动现场照片1张。
(四)所有申报材料以党支部为单位提交,党支部需进行初审和推荐。各党支部的推荐材料请于5月16日11:30前上交,电子版材料打压缩包,命名“xx党支部七一表彰申报材料”,发送至shizhengdw@163.com邮箱,打印版统一收齐并签署支部意见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协理员处。
(五)学院党委将根据院级评选和表彰结果推荐部分集体和个人参加校级评比。具体推荐名额为:推荐2个党支部(教工和学生各1个)参评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1名教工、3名学生参评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1名教工参评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1名学生参评校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
三.评选要求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党委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各党支部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充分发扬民主原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评选出真正优秀的、群众满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