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基层干部点评意见一
4月10日,因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排名靠后,西安30家单位党组织和纪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被市纪委集体约谈。此次被约谈的单位区县5家、镇街11家、开发区3家、市级部门8家、市属企业3家。
*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了根治微腐败,西安市纪委强化督办考核,继续严格落实督办包抓、月通报、捆绑考核和末位约谈等制度。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市纪委包抓领导亲自督办,各纪检监察室分片负责,深入了解情况,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对策。市纪委党风政风室严格审核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排名靠后的区县、部门、开发区、镇街进行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必要时直接查办。同时,市纪委将把查处“微腐败”工作作为季度点评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季度一点评,年底算总账。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就像蚊子叮咬,让人不痛不痒,却又疏于惩治,饱受诟病。随着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发生在扶贫、惠农、惠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越来越多被挖掘了出来。一批党员干部也因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拍手称快。以来,西安市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1件,党政纪处分1039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但目前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
根治微腐败需要“关键先生”。大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例表明,对基层干部监管失之于宽,是造成诸如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的根本原因。唯有让党组织和纪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才能切实打好查处“微腐败”工作的攻坚战、翻身仗。通过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排名靠后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被市纪委集体约谈的方式,必将倒逼各党组织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担当,是抓住了“牛鼻子”,让他们充当根治基层微腐败的“关键先生”。
根治微腐败,需要抓住基层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让他们充当“关键先生”,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以最大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为基层从严治党站好岗。
微腐败基层干部点评意见二
6月5日上午,观江社区在东一街邮电干休所院落内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自查自纠摆问题点评会。挂点领导黎浩、街道综合服务团成员和辖区党员群众、社区两委、网格员、及院落小组长共计约90余人参加了此次点评会。
会议由社区第一书记周园主持。首先,周书记向参会人员解释什么是“微腐败”,并汇报了社区党总支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自查自纠问题查摆情况,就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点评会中,挂点领导黎浩对社区党总支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查摆问题报告进行点评:一是按照街道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社区“微腐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二是多开展党员教育活动,丰富党员生活,提高党员积极性;三是社区工作人员加强自我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写作、文字和语言组织能力;四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外出公示情况及时更新。
随后,社区两委成员就“微腐败”自查自纠个人问题查摆进行了逐一发言,并对工作中存在“微腐败”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党员群众听取了社区两委干部自身查摆的问题的情况。并给予了意见建议,对社区认真开展微腐败治理,积极征询群众意见建议的自查方式给予较高评价。
观江社区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以来,积极“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党员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直面群众,查摆社区干部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的各种问题,认真诚恳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微腐败基层干部点评意见三
为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确保5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的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取得扎实成效,成都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各地各部门印发《关于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对专项治理“微腐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以及全体干部、工作人员要对照专项治理重点,结合自身实际,从思想根源、廉洁勤政、党性作风、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工作实绩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并形成基层单位“微腐败”问题自查、基层干部“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等报告;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听取收集群众、服务对象等的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形成《群众及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清单》;分层级组织召开查摆问题点评会,通过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对基层干部个人自查情况进行深度点评,并针对每位基层干部形成《基层干部自查情况点评表》;根据点评情况,深入开展“微腐败”问题自查梳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单位“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和《基层干部“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对自查不严不实的基层干部,坚决“回炉”再查。
《通知》强调,要抓好信访问题“清仓起底”,对所有涉及“微腐败”信访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梳理排查,建立“微腐败”信访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要统筹发挥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作用,随机对“微腐败”问题开展不打招呼、不定线路、不定时间的监督检查。要将社情民意作为评判自查自纠阶段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征询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评价评议。充分利用成都信访受理平台、“12388”举报电话、“廉洁成都”网站,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设立专项治理“微腐败”意见箱,公布“微腐败”问题举报电话,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增强群众知晓度,引导群众参与“微腐败”监督。
本次自查自纠范围主要包括各区(市)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科室、站(所)、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市级部门内设处室、直属单位、基层单位等的全体干部及工作人员。市纪委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