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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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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一

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内组织生活会作为推进整治“微腐败”重要抓手,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发现并说清问题,真正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自查自纠在前。我县双钟镇在“集中整治”活动中主动自查自纠1起问题,现通报如下:

双钟镇某社区党支部书记夏某未专款专用问题。双钟镇某社区党支部书记夏某在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自查自纠期间,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提高思想认识,克服侥幸心理,主动查摆问题并向镇纪委报告。主要是:其在2013年春节前,以该社区10位村民的名义,套取县民政局“冬春救助”项目救助款共计人民币10000元。经该社区集体研究,决定将其中的6800元作为该社区组长和退休人员的工资,3200元作为年终困难党员、群众的慰问救助。该项目救助款已于当年全部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后,夏某主动自查自纠,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交待问题。《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微腐败”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政策界限,单位和个人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在9月30日前主动自查自纠,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经县纪委同意,双钟镇纪委研究,责成该社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会上作深刻检查;同时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夏某进行诫勉谈话;涉嫌未专款专用资金6800元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通报指出,县“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将自查自纠时间延长至9月30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县纪委将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零报告”、“零查处”的单位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各单位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通报要求,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通过对本次通报的学习,进一步抓好“集中整治”的自查自纠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生活的作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放下包袱,主动查找和发现问题,如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必须珍惜和把握组织再次给予的机会,充分认识到自查自纠就是“自查自救”。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查找问题、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的,或者不如实说明问题,主动交代不彻底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在“集中整治”工作开始后仍然顶风违纪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一经发现和查实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汲取教训,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民生资金、土地征收、集体“三资”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二

近期,赣州市各级党组织把集中整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融合、统筹推进,通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干部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深入查纠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根据集中整治政策规定作出从轻处理。11月10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通过党内组织生活自查自纠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具体是:

宁都县湛田乡新田村党支部书记王XX、支委委员李XX主动自查自纠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问题。7月29日,湛田乡新田村召开村党支部会议。会上,王忠华、李小平主动说明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47950.52元问题并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同志对两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会后,王忠华、李小平如实填报集中整治自查自纠表并将违纪款上交财政。湛田乡纪委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两人从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会昌县周田镇岗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负责人张清茂主动自查自纠帮助亲属违规获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7月,周田镇召开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向乡、村干部宣布有关政策要求。7月18日,张清茂主动向县纪委交代自己在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审批帮助其亲属获得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问题,并动员亲属退交相关款项。9月19日,张清茂在岗脑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上再次主动承认错误并接受批评,会昌县纪委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从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村党支部书记廖XX、村主任刘XX主动自查自纠私自截留受灾补助款问题。,廖立勇、刘志诚私自截留受灾补助款4576.86元,其中廖立勇分得村民2221.92元、刘志诚分得2354.94元。9月,廖立勇、刘志诚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报告并上交违规截留资金。黄沙管委会纪委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两人从轻给予诫勉谈话并在管委会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指出,集中整治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目的是让有问题的干部正视问题,把握党内教育的机会,主动整改、自我革新,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没有问题的干部也能够从中受到深刻教育,警钟长鸣,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案例将“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向基层干部讲清楚,督促其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在自查自纠期间能够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主动整改的干部,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那些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三

日前获悉,自鹰潭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余江县积极谋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将处事不公问题、以权谋私问题、作风不实问题细化为六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截至7月31日,全县共有6680名干部报送自查问题线索13676条,共梳理出69个单位711条问题线索,其中党员干部个人违纪违规问题线索51人60条。

加强调度督查。余江县委和县纪委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各地各部门就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质效果。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6个督察组深入全县11个乡镇、28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30个其他单位进行抽查;对县民政局(扶贫移民办)、教体局、财政局等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先后两次组织11个乡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召开调度会,对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主动摸排线索。在总结分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的同时,通过明察暗访、信访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效能投诉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做到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心中有数。组织调研组对5个园区进行走访调研,向150余家企业发放发展环境问卷调查表,共收回有效调查表267份。通过核查信访件筛选问题线索,重点对今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类处理法”条条落实调查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分类梳理,督促整改。

拓展来源渠道。严格要求全县各地各部门对照处事不公问题、以权谋私问题、作风不实问题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对十八大以来的违纪违规问题(包括已接受处理的)从严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零”报告的单位约谈其主要领导,并作为巡察督查重点单位。督促全县各地各单位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聘请信息公开监督员等方式,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并要求各地各单位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媒介作用,开设集中整治专题专栏,大力宣传集中整治政策界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侥幸心理,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答记者问、专题报道等方式,全面解析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主要原因、重点对象、方式举措、目标任务等内容,积极利用公示栏、宣传橱窗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信息,扩大集中整治影响,营造了浩大声势和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微腐败自查自纠问题四

近年来,万载县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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