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五好文明家庭先进事迹材料一
王玉萍, 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嘉峪关市百佳商贸中心总经理。1996年冬,当王玉萍刚踏上嘉峪关这片土地时,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使她几欲退缩。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单位已整体迁入嘉峪关,退已无路,等待她的只有一个字“干”。王玉萍响应铁道部“减员增效”号召,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在铁路家属区门口56平方米的门店里,她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一诺千金送货到家
在经营超市期间,她提出了一个常人看来特简单的口号“有事打电话,送货到您家”。无论是炎炎盛夏,还是冰冻三尺的寒冬,顾客的电话就是命令,小到价值不到一元的一袋醋,大到烟酒粮油,只要需要,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每次她都会亲自送货上门,这些承诺早已深深地铭记在她的心里。
讲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
王玉萍始终坚守“诚信做人诚信经商”的信念,每次进货,她都严把质量关,严禁“三无”产品以及临期商品进入商店。且每当遇到顾客退货,她都一律照办。2005年春节前,她店里30元一公斤的太妃水果糖等商品过期了,她面对过期商品,毅然决然地将其深埋处理,让诚信变成一种信念;遇到顾客退货,她毫不迟疑地退货,平凡的外表下,是她诚为骨、信为躯的灵魂;无论冬夏,只要顾客需要,她都坚持送货到家,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诚实守信的理念;她用行动换得了人心,用诚信迎来了商机……
嘉峪关市现正在打造“诚信雄关”,着力抓好“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单位”创建、“争创文明诚信窗口,争当文明诚信标兵”等活动。而王玉萍的诚信行为正是积极响应社会的号召,为建设“诚信雄关”添砖加瓦。
王玉萍表示做人首先要讲诚信,没有诚信什么都做不成,一定要踏踏实实工作,勤勤恳恳做人。一个人可失去财富,但不可失去信誉。没了诚信,就会错过商机,错过了商机超市就难以为继,终会被他人取代,甚至失去再次翻身的机会。
王玉萍用朴实的话语诚实做人,诚信办事,正印证了“诚信赢人心”这句话,她是诚信的代表,是诚信的代言人。
诚信长存生意常在
十多年来,王玉萍的百家商贸中心从一个只有三个人、面积不足60平方米、资产额不足10万元的小店,成长为如今拥有职工50名,商超一个,便民店6个,总资产100多万元的商贸中心,靠的就是王玉萍多年的诚信经营。如今,百佳商贸中心年均盈利达百万余元,并为20名下岗职工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且年上缴利税近百万元。百佳商贸中心2000、2002连续两年被市工商局授予“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2003年,她响应商务部“千村万店”号召,筹资百万元在玉门镇建了第一个中型商超,受到了广大玉门镇人民的欢迎,被玉门市政府授予“巾帼英雄岗”的荣誉称号。2004年被市政府授予“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优秀企业”;2005、2006、2007连续三年被市工商局授予“诚信单位”;2009年王玉萍被市政府授予“巾帼创业”带头人;2004、2005连续两年被国家税务局授予“纳税先进单位”;2010年被甘肃省工商局授予“食品安全示范店”;2011年被嘉峪关市授予“先进个体工商户”。
王玉萍深知,这一切荣誉和财富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每每想到自己创业过程遇到困难时,政府为她排忧解难,给予她最大帮扶,她满怀感激之情,她深知,现在,该是回报社会的时候了。从汶川地震到舟曲天灾,从社会孤儿到大病患者,近几年,王玉萍夫妇共捐款数万元用于公益事业,并帮助数名员工创业。他们用辛勤的劳动,开拓了自己的事业,也赢得了大家的赞赏和肯定,同时也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
王玉萍称,她只是做了一个人应该做的,诚信是立身之本,诚实守信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操守。王玉萍的事迹为大家树立了诚实守信的榜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王玉萍一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雄关人!
2017年五好文明家庭先进事迹材料二
“全国最美家庭”、“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这些耀眼的荣誉映衬着一个充满爱心的三口之家??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市中心支行保卫科干部敖其尔和妻子陈银锁及女儿全家。随着他们的公益足迹在内蒙古大草原不断扩展,他们的家庭美德和爱心故事也被更多人口口相传。
崇德向善,草原上的“爱心大使”
敖其尔是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市中心支行的一名普通干部。参加工作30余年来,他在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长期关注和关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多年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中,他个人不断为贫困和残疾孩子读书学习提供资金帮助;曾为两个特别贫困的老少边穷村庄的33户牧民争取到了99万元惠农贷款,帮助他们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曾通过个人努力争取到一座价值300多万元的移动信号接收塔,解决了当地牧民的通讯难问题。种种善行不胜枚举。2011年以来,敖其尔先后荣获“内蒙古爱心大使”、“感动内蒙古人物”、“内蒙古道德模范”、“感动央行人物”、天津分行“身边雷锋”等荣誉称号。在受到帮助的人们心中,敖其尔就是他们心中的蓝天绿草,是草原上的爱心大使,是身边学习的榜样。
举家同心,培育传承良好家风
在敖其尔本人乐于奉献社会,树立爱心品行的背后,有一个支持他投身于公益事业的和谐家庭。敖其尔和妻子陈银锁结婚30多年来,夫妻相敬如宾,相濡以沫,共同孝敬老人,接济困难亲友,秉承“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信念信条,热衷于挥洒大爱精神、奉献国家社会。妻子陈银锁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信用联社工作,她勤劳贤惠,不仅支持爱人做公益,自己也常年参与进来,曾荣获“内蒙古好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内蒙古国资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自治区联社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敖其尔夫妇的家乡科尔沁草原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为帮助当地贫困的家庭和贫寒学子,敖其尔夫妇拿出积蓄累计30多万元,圆了59名贫困和残疾家庭孩子的读书梦,帮助40名残疾和重病患者家庭解决燃眉之急。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夫妻二人积极向社会各界求助,30多年间争取社会各界爱心善款140多万元,帮助600多名贫困和残疾大中小学生顺利走进学校大门;有100户残疾、特困和重病患者家庭的300多人得到及时的救助;争取专项资金400多万元,解决了5个贫困自然村、几百户农牧民通讯和养殖业难问题。汶川、雅安、鲁甸、西藏地震和舟曲特大泥石流以及当地洪灾等灾害发生后,他们急灾区所急,捐款捐物6万多元。
多年爱心奉献,敖其尔全家至今没有能力购置新房,仅租住于一套60多平米的陋室。今年,巴彦淖尔市委决定奖励一套楼房给敖其尔一家,但得到了他们的婉言谢绝,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文明家庭“只管付出、不求回报”的公益情怀。从至今,敖其尔夫妻双双荣获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助残先进个人”、“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个人”、“全国最美家庭”、“全国五好文明家庭”、“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一届全国金融道德模范”和“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等殊荣,6次进京受到党和*的亲切接见。
受父母言传身教的影响,他们的女儿从小就具备善良、勤劳、感恩这些美好的品德,传承了父母“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良好家风。上大学时,女儿曾担任系学习部长和党支部书记,积极组织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志愿者捐助活动,为汶川地震捐款献爱心。2010年,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敖其尔夫妇决定拿出家里所剩无几的积蓄资助灾区。当时,女儿正欲出国求学,原以为她不会同意资助,没想到女儿爽快地答应:“我可以勤工俭学,不需要这么多钱。不管怎样,我也比灾区同胞们幸福得多。”更加可喜的是,女儿学成回国之后,每月从自己工资中拿出500元专做慈善,以回报国家回报社会。这样的文明家庭,令人尊敬,只因家庭成员都有一份博大的爱,像阳光一样温暖,像彩虹一样美丽,像白云一样温柔。
热心公益,文明家庭带动文明之风
12月,“敖其尔爱心基金”成立并启动,受到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许多爱心人士对“敖其尔爱心基金”无私捐赠,文明家庭带动了社会文明新风。敖其尔夫妇将所筹集到的爱心善款全部用于救助贫困学生、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家庭。元旦、春节期间,敖其尔夫妇与巴彦淖尔市慈善总会共同对全市35户贫困和残疾家庭救助7万元。3月,敖其尔牵线央企“郭明义爱心团队”为内蒙古160名贫困大中小学生救助11万元。
随着“爱心家庭”声名远播,吸引了众多求助者,敖其尔一家尽其所能进行帮助。超出自己能力范围时,便奔波求助于各级媒体、民政部门、慈善机构和残联组织。目前,受益地区已延伸到内蒙古10多个旗县区,受益人群达千余人次。让人感动的是,敖其尔家庭的“爱心奉献”精神得到了弘扬和传承:曾帮扶过的一对残疾夫妻,在拥有自己的事业之后,继续帮助他人、把爱心传递下去,现在已经成为“身残志坚的楷模”;曾被资助过的一位大学生也深受敖其尔家庭善举的感动,立志向身边榜样学习、向“文明家庭”看齐,毕业成家后,其家庭成为自治区级“敬老孝星”模范家庭。
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关注残疾家庭和贫困学子已成为敖其尔全家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虽然一家人分别居住在三个城市,可这依然是一个和谐美满的文明家庭:他们因爱心而形成默契,共同收获心灵上的满足。敖其尔家庭这种至高境界的道德精神将会薪火相传,让更多的爱播撒人间,让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传承文明的力量,成就伟大的民族振兴之梦!
2017年五好文明家庭先进事迹材料三
王小华,女,四川梓潼县人,生于1978年6月,高中文化,现居梓潼县仙峰乡飞燕村。结婚后的第二年,丈夫因病突然离世,给她丢下不到1岁的儿子和3位老人,抚养儿子、赡养老人的重担全部落到了她那柔弱的肩上。年轻丧夫,家境贫寒,媒婆踏破门槛,她却心如磐石,不弃不离。在公公、公婆的苦心劝说,她提出了再嫁条件:必须带上儿子和公公、公婆一起出嫁。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在她的身上得到了彰显,她的事迹引起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先后对她的事迹作了报道。2013年,她荣获梓潼县首届“十佳道德模范”提名奖;被绵阳市妇联表彰为绵阳市“十佳母亲”。经公众平面媒体和网络投票,高票当选为绵阳市2013年度“感动绵阳?十大人物”。
2000年,王小华从仙峰乡甘滋村嫁到飞燕村,夫妻二人相亲相爱、互敬如宾。结婚第二年,小两口有了爱情的结晶。丈夫是独生子,儿子的到来,更增加了这个家庭的喜气,一家人其乐融融,和谐幸福。
然而,就在孩子出世后七个月,丈夫突发心肌梗塞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匆匆离去,这个幸福之家的顶梁柱轰然坍塌。呦呦待哺的儿子听着她那撕心裂肺的哭声,惊恐的望着泪流满面的母亲。王小华强咽泪水,想起丈夫对自己的爱,忆起公婆对自己的好,她思来想去,决定不离开这个家。从此,她成了这个家庭的顶梁柱:起早贪黑,忙里忙外,春播秋收,默无声息。既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又任劳任怨地赡养年事已高的公婆和86岁的婆婆。
时间能够抹去伤痛,丈夫离世三年来,王小华就这样硬是把这个濒临破碎的家支撑了下来。公婆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一次又一次地劝她改嫁。可王小华坚决不同意:“我改嫁了可你们怎么办?谁来照顾你们?”公婆只好含泪作罢。
2003年,公婆不忍心再拖累王小华,再一次提出让她改嫁,并请来村民帮忙劝说,村妇代会主任也几次到家中做思想工作。已“守孝道”3年的她觉得乡亲们说得也有一些道理,便勉强答应改嫁,但提出始终不离开公公、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