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按《条例》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5、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6、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7、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流程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a.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月收入栏严禁涂改)
b.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c.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d.借款人结婚证三面复印件(附有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款人已婚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e.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f.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禁止涂改)
g.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复印件
h.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全本复印)
i.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三面复印件
j.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复印件(特定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
2、二手房
a.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月收入栏严禁涂改)
b.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c.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d.借款人结婚证三面复印件(附有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款人已婚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e.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f.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禁止涂改)
g.提供已经担保机构(管理中心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h.有资质评估机构对该房产的评估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i.买方将不低于买卖价格、评估价格、已交易过户产权证上契税完税价格(3种价格就低)30或40%的首期款存入担保机构(管理中心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j.卖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及原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k.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转让登记的受理单(须盖有房管部门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l.已交易过户到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m.如买卖的二手房是房改房的,还应提供房改办审批的已购房进入市场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批复文件或离(退)休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和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3、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户口迁出设区市的,提供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户口迁出设区市证明或户口迁入地户口迁入证明;
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劳动关系迁出设区市的,提供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迁出设区市后重新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回原籍居住的非城镇户籍的农民工,提供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非城镇户籍证明;
5、出境定居的,提供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出境定居证明及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6、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该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及经公证的继承证明或者遗赠证明;
7、调到省外工作的,提供工作调动证明。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5%。
一、上限标准
(一)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48823元÷12×3=12206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12206×15%+12206×15%=3662元(四舍五入)。
(二)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48823元÷12×5=20343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0343×15%+20343×15%=6102元(四舍五入)。
二、下限标准
(一)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17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170×5%+1170×5%
=118元(四舍五入)。
(二)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05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050×5%+1050×5%=106元(四舍五入)。
三、执行时间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闽建金管〔2007〕7号)文件规定,我市执行上述缴存基数及上下限标准的时间为7月1日至6月30日。
四、有关事项
各单位经办人员可到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qzgjj.com)下载《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年度调整表》,输入职工姓名、个人账号、缴交比例、工资额,打印盖章后连同电子表格一并送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办理。
还款说明
提前还款:(一)提前部分还款的办理流程:①准备资金存至还贷存折(卡)上→②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还款
(二)提前全部结清的办理流程:
①准备资金存至还贷存折(卡)上→②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还款→③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花路办事大厅15-16号窗口办理相应手续→④到担保公司办理有关手续→⑤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
(三)正常结清贷款的后期业务流程:①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花路办事大厅15-16号窗口办理相应手续→②与担保公司办理有关手续→③到房管局抵押办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每月等额还款)或等额本金(首月还款额最多,后逐月等额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