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局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为适应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常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充分发挥局党委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主体职能,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现将局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严格落实全局党建责任
1.加快组建和落实党组织建设工作,在行政执法局党委下拟成立一个党总支和十个党支部,将全局在职党员迅速转入到各党支部,并正常开展各项党组织活动。
2、认真组织行政执法局所属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定力。
3.将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党委研究协调指导解决带全局性普遍性重点、难点问题2个以上;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党建情况、研究工作。
4.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要求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双述双评”。
二、强化局党委组织政治功能
5.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党员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顾大局,维护党的领导和团结统一;严格落实“党章”及“一准则一条例”学习要求,进一步推动系统内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制度、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利益。
6.认真抓好党组织活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结合“三严三实”活动,认真开好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所属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7.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做好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的等次评定和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督促所属党组织按要求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组织工作台帐。
三、增强局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8.局党委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适时组织开展调研、座谈、交流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在党建新常态、法治新思维、落实新要求下迈上新台阶。
9.按规定抓好所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坚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点制度,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实践锻炼。
10.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班子成员带头坚决抵制违纪违法行为。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1.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新党员工作,严格党员发展标准程序,认真落实入党对象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制度,不发生违规操作和突击发展党员现象。局党委与机关工委联合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对近年内参加过入党培训的人员进行严格考评,甄选出政治素质高、爱岗敬业的人员发展为新党员。
12.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做好在职党员的摸底调查工作,确保不漏不错一个党员信息,对失联党员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完善各支部党员队伍。
13.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按要求尽快开通及完善长沙县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无“三不”(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党员,有效防范党员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和参与非正常上访事件。
14.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学习教育有计划、有制度、有载体、有实效;建立和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切实抓好党员冬春训工作,严格做到“五有”。
五、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5.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每年一般不少于2次;及时完善《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证》。
16.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及时对长沙党员志愿服务E平台进行完善。
六、着力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
1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着力帮助基层解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8.加大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的选拔培养考察力度,致力将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能力水平好、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务干部选拔到党总支、党支部重要岗位。
七、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
19.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强化领导责任,确保有效开展。
20.努力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群团组织的特殊优势,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把群团组织的工作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努力构建“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良好机制,全面提升党群工作整体水平。
八、加大党建激励保障力度
21.认真执行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和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党建活动经费有保障,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将党建绩效纳入年度考核,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22.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建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探索和理论思考,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供支撑。
23.加强党建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有关新闻媒介,及时宣传、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定期向上级各相关部门报送党建信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局党建工作的影响力。积极上报组工信息、调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