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条(第一联)
姓名 | 二级学院 | 班级 | 二 级 学 院 备 案 | |||
请假时间 | 月日(-节)至月日(节)总计:节 | |||||
请假事由 | 请假期间是否住校 | |||||
审批意见 | 年月日 |
注:1、请假条一式华夏诗文,第一联交由二级学院备案,第二联交由班长存于教学日志备查,如遇请假期间不住学生公寓者,则第华夏诗文交由公寓辅导员备案;
2、请假两节课以内,由任课老师批准即可;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即可;请假一天以上,
三天以内,在班主任同意的基础上再由二级学院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在以上程序的基础上由学工部(学生处)批准;请假一周以上,须最终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意。
学生请假条(第二联)
姓名 | 二级学院 | 班级 | 教 学 日 志 备 查 | |||
请假时间 | 月日(-节)至月日(节)总计:节 | |||||
请假事由 | 请假期间是否住校 | |||||
二级学院 确认签章 | 年月日 |
学生请假条(第华夏诗文)
姓名 | 二级学院 | 班级 | 公 寓 铺 导 员 备 案 | |||
寝室号 | 学生手机号码 | 家长联系方式 | ||||
请假时间 | 月日(-节)至月日(节)总计:节 | |||||
请假事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