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会的组成
支委会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律检察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
.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和任期
支部委员会应当由党性强、品质好、热爱党的事业、能胜任支部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支部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学期,各委员可连选连任。
二、支委会委员的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勤工助学工作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了解掌握勤工助学中心各岗位上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保持与勤工助学中心及其各部门、各实体群众的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根据勤工助学中心各岗位的实际过好组织生活。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勤工助学各岗位上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统计勤工助学中心各岗位上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并向其所在的支部提交相关材料。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流动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并向勤工助学中心相关部门提交相应材料。
(三)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纪律检查工作
.对党员和支委会成员在党纪方面实行监督;对勤工助学中心各岗位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文件整理并监督执行;
.协助上级纪委和支委会检查处理或复查本支部内党员违反纪律的案件,协助支委会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在支委会领导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经常了解并及时向支委会上级纪委反映勤工助学中心党员遵纪守法及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提请支委会讨论研究勤工助学中心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对本支部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并及时向支委会和上级纪委反映;
.参加同级党组织和行政方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应邀参加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在勤工助学中心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邀请下,参加其所在支部的预备党员转正表决会议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表决会议,并根据其在勤工助学中心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其所在支部提供其转正或入党的民主意见。参加上级纪委召开的会议,接受纪检工作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