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群防群治组织名存实亡
在新的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由行政性变为民间性,群防群治人员由原来的“单位人”变为“社会人”。虽然群防群治组织在形式上都有设立,并且还比较丰富,但从实际运作看,是处于瘫痪的状态,出现了“五难”问题,即“观念转变难、经费筹集难、人员发动难、警民互动难、防范落实难”的问题。由于一些领导和民警习惯于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那种行政命令的方式,在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工作中仍局限于传统的老观念、老套路,不愿意或不善于做过细的宣传、组织工作,从而在新的形势下吃“闭门羹”,无法有效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再加上目前,在城市,群防群治的日常管理经费是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财政安排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出一点,开展便民活动解决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但由于社会成员法制意识和“纳税人意识”的加强,认为自己已经纳了税,国家就应该保证纳税人的安全,自然就没有必要再为安全防范工作出钱了,因此采用这种办法进行筹集资金是很困难的。由此引发了“观念转变难、经费筹集难、人员发动难、警民互动难、防范落实难”的连锁反映。
三、社区干部基本无暇顾及治安问题
随着社区建设的升温,不少政府部门纷纷把职能任务延伸到社区。社区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不能拒绝,只有尽力应付,工作任务特别繁重,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之中。通过调查表明,其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季节性工作、临时性工作、报表台帐等累计高达多项。社区干部要用/的时间来应付各种检查和评比的各种表格。(而且这种表格是没有一点现实意义的。在调查中,社区主任都表示:各种表格的数字都是用“蒙”的)。同时,社区干部的文化水平一般不高,知识结构单一,而上级各部门较多的是下任务、提要求、要成果,而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养不够,受文化水平和知识结构所限,缺乏比较扎实的工作理论基础和领导经验,组织才能,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科学工作方法,做工作有闯劲而无创新,更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另外,由于其他工作(如计生、卫生等)都有专项经费,而综治没有,又加上综治的“一票否决制”不如计生的刚性。因此,社区干部当然更愿意去做有补贴、领导重视的工作,基本无暇顾及治安问题。
四、社区居民自防意识不够、“花钱买平安”意识不强
社区居民自防意识是社区安全防范的重要内容。但社区居民自防意识较差,由此引发的案件占发案数的%。如溜门入室盗窃、诈骗、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引发的盗窃等,都是由于社区居民自防意识不够引起的。自防意识不够还表现在报案率上,调查中发现,居民一般案件的报案率达不到%。发生案件不报案,报案率低的原因主要在报案成本高和破案率低。在调查中,有的居民认为:报案要跟民警到派出所做笔录,少则几小时,多则大半天,有的一个案件要好几次到派出所、做好几次笔录,而且不是做了笔录案件就能破,损失就能拿回来,还是自认倒霉算了。另一方面,民众普遍缺乏“花钱买安全”的意识。安全服务是一种“商品”的观念尚未确立,广大民众过分依赖政府的力量,认为维护治安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有事找政府,出事怪警察”。但他们没有意识到,政府机关只向社会提供最基本的公安全保障,无法满足单位、公民特殊的安全需求。由于改革开放多来,许多民众、组织及专家学者呼吁政府从“万能政府”过渡到“有限政府”,但对民众事事依赖政府的意识针贬较少。民众仍将自己的人身、财产等安全寄托于政府,不愿自己花钱增加安全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