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将改革。驾考改革要坚持公开、开放、脱钩、便利原则,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顶层设计释放出驾考改革的信号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不过驾考改革是不是朝向一些人期待的“自学自考”方向探索,外界可能无法有更多确切信息。不过,从这一信号在民间引来的巨大反响来看,一部分民众对“驾照自学自考”怀有相当大的期待确凿无疑。这种期待,当然是有法律和现实上的依据。
首先从法律上看,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公民申领驾照必须参加驾校培训,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理念,直接参加驾考理应得到支持。而《行政许可法》也有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眼下一些地方强制参加驾校培训的做法,显然与此相悖。其次从现实来看,驾校培训费用连年涨价、学员积压严重、练车时间得不到保证等问题,在更加灵活、成本更低的“自学自考”中并不存在。再次,驾校市场名义上是一个开放市场,但由于准入门槛高等原因形成了变相垄断,教练受贿、驾校串通涨价等行为屡见不鲜。打破驾校垄断,放开自学自考、引入竞争是应有之义。
然而,是不是政策亮起绿灯,驾照自学自考就能顺利成行了呢?从几年前湖南等地的试点经验来看并非如此。驾照自学自考除了欠缺政策东风外,还欠缺相应的制度环境以及配套服务。而这些环境及服务的养成,可能要比政策放开需要更多时间。
一有违法之嫌:驾考培训虽然没有强制规定参加,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且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显然,自学自考与此有明显冲突。二缺用车、场地。不去驾校学,向身边“老手”、亲戚朋友学,练习者开着私家车在公共路面上行驶,既属于无证驾驶也威胁公共安全。私家车又没有副驾驶刹车等安全保障,出了事故谁负责?
要在全国推开驾照自学自考,就必须提前为这些问题找到对策,在政策放开之前未雨绸缪。不顾客观条件是否具备,盲目一放了之,不仅不会带来自由,反而可能造成混乱。允许教练员个人从驾校中独立出来,承担私人带教工作;或鼓励一些机构开办训练场地,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让市民自备车辆练习;也可探索让一些驾龄达到一定时限、驾驶记录良好的个人申报成为私人教练员,纳入规范管理等等,这些探索应当尽快提上日程。
世界上一些允许驾照自学自考的国家,并非采取不闻不问的“放羊式管理”,相反只有对各个细节有严格而具体的规定,相关服务也已发展成熟,才能真正实现驾考的“宽进严出”。我国推进驾照自学自考,也必须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尽管驾照自学自考好处多多,但仅有政策东风是不够的,理顺相关制度、发展相关服务,必须是政策放开的基础和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