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响应进一步推进健康九江建设的相关精神,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到2018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到2020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党院办、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应当统一处置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
调研医院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建立责任机制,培训专业人员,负责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各类生活分类处置方案方案和工作流程,与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利用单位签订垃圾回收合同或协议,根据各种垃圾的产生量准备相应的分类处置所需工具(容器)、暂存场所等。
(二)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9年10月底前)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三)整改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底前)
一是针对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三是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促进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底前)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医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当中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篇二
2019年4月1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计通过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为积极响应建设健康西安的号召,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西安高新医院于8月12日至15日间,在全院分层分批组织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专题系列培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科室、部门垃圾分类宣传员、监督员,餐厅,保卫科及全体保洁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由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清焕主讲并讲授。
8月12日,西安高新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题会议,明确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会议传达了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顺智在8月9日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题会议中所提出的相关内容,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对应分为志愿者队伍、宣传员队伍和监督员队伍等三支队伍。要对这三支队伍进行分期分批培训,要做到人人到位。本次会议也安排了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相关事宜,对于如何指导、收集各类垃圾,要求各科室、部门进行全面的培训。
8月14日,医院组织保卫科、餐厅及保洁人员进行了垃圾分类的培训。与会人员一同观看了央视题为“西安市垃圾填埋库容告急”的专题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清焕也通过课件讲述的方式,从垃圾分类及投放指导、医院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及高新医院落实措施情况等三部分,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垃圾分类的基本政策和分类方法。与会人员通过此专题培训会对于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以及垃圾分类过后如何处理等问题有了清楚的认知。
8月15日,西安高新医院组织各科室、各部门的垃圾分类宣传员和监督员进行了首次专题培训。医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第一管理人,同时,各科室也都推举出了本科室的垃圾分类宣传员及监督员各一名,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分层分段的培训和监督。在当日的培训活动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清焕从西安市垃圾分类现状、分类原则等方面入手,通过数据对比、图片展示、播放视频等方式,详细讲解了垃圾分类的意义、方法和处理流程,并强调了垃圾分类时容易走进的误区。整个培训活动过程生动活泼、气氛热烈,与会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取得了预期效果。培训活动上也要求各宣传员和巡查员将培训内容在本科室、部门组织在培训。
各科室、各部门的宣传员和监督员也逐渐在本科室、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知识的讲解。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也对各科室、部门的自我学习培训加以督促和鼓励。医院通过阶梯式培训的方式,切实达到了培训落实到每一位职工,将垃圾分类的意义和责任传达到全院的目标。
针对市卫建委对“三个队伍”的要求,西安高新医院由宣传策划部牵头,通过在全院张贴海报、设置宣传专栏和电视屏宣传等方式,达到全院学习垃圾分类的目标,并在院内组建志愿者队伍。同时,医院在原有的垃圾桶基础上,在住院部后门、电梯口及医院外围区域等地点,增设垃圾分类专用垃圾桶五十余个,也在院内建立生活垃圾暂存点,设置四色垃圾桶。
西安高新医院通过此次系列培训会,使得全院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迫切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升院内垃圾分类应知应会知晓率。同时,通过全院职工的宣传和实践,养成日常垃圾分类的习惯,在西安高新医院形成“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建设健康绿色医院”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