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4-2016)〉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60号)精神,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满足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实施周期为3年。
一、工作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我县位于湖南东南部,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南为百粤门户,北为三楚咽喉,东南西面面环抱衡阳市区,现已形成水陆空三位一体的交通运输网络。全县辖27个乡镇,741个行政村,82个居委会。县域面积2633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为96.86万人。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52.42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14.78亿元。农业总产值96.62亿元;规模工业总产值208.7亿元。
我县是历史文化大县、湘南旅游大县、矿产资源大县,县城建设正朝“衡阳新区、雁城花园”目标迈进,配套设施正在不断完善,城市的功能日趋健全,已融入衡阳“西南云大”经济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富民、兴村、活乡、强县”的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全县基本形成了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零配件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5大支柱产业。支柱产业成为我县县域经济核心增长极。今后几年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把握宏观经济新常态,着力以项目扩投资、稳增长,力求在项目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把县城建设作为全县最大的项目,把握南岳机场通航和衡云干线通车的新机遇,加快实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思路,放开手脚,真正把县城建设成为县域经济核心增长极。
(二)教育发展基础
全县现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8所,其中普通高中6所,在校学生18682人,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2725人;初中学校48所,在校学生38467人;小学213所,在校学生62990人;在职教师7293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总面积6201亩,校舍面积1430311?,学生床位67856床位,单人课桌83570套;图书共计2670637册,教学仪器设备共5326万元,乡镇以上学校基本上能够完成实验教学任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已达90%;近几年来,教育强县稳步推进,教育质量稳中有升,普高着力提质,职业教育着力升级,衡南职专整体搬迁至云集新县城工程已启动,办学规模将达4000余人,普职分流比逐年上升,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已验收挂牌,职教中心对职业培训统筹力度逐年加大。全县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培训等各类培训机构10余个。
(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目前,我县政府举办的中职学校2所,县职业中专和衡阳市五技校。衡阳市第五技校位于三塘镇,始建于1981年,隶属县人社局主管的省重点技工学校,占地50.2亩。学校因诸多因素不能对接市场需求,学校在校学生逐步减少,现已无法正常开展学历教育。
衡南县职业中专学校位于向阳镇,始建于1984年,隶属县教育局,学校占地80.8亩。近年来,县职业中专学校励精图治,走内涵发展之路,在端正办学思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建设、提高教育质量、输送合格人才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已成为衡阳市县区职业教育的“领头雁”,是全市中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优秀学校,是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牵头学校,是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在建单位。学校设有加工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财经商贸和旅游服务四个专业大类,数控技术、模具制造、汽车制造及检修、计算机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会计、旅游服务与管理等7个专业。近五年来,在省市专业技能抽查中,所有专业合格率、优秀率在全市排名前列;学生参加市级技能大赛中团体总分排在县区学校第一或第二。
对照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我县职业教育存在以下差距:
1、办学条件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县职业中专校园面积仅有80.8亩,建筑面积和基础设施仅能容纳在校学生2000人的办学规模,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普职规模严重失衡。目前县内普职招生比约为10:1,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未达到1:1。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尚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职业教育的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2、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对接不够紧密。近年来,衡南县逐步形成机械加工、电子、物流、信息技术、文化、农林等产业集群。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还没有完全与区域产业实行无缝对接。
3、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素质不高,“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不到50%,22.4%的教师学历没有达标;专业教师严重缺乏,学校外聘专兼职教师比例过大,兼职教师比例达到43%。
4、学生实训实习设备总值只有800余万元,图书不足5000册,教学用计算机生均只有0.1台,远远满足不了教育教学需要。
5、职教中心建设没有取得有效突破。各类职业培训依然是各自为战,尚未真正整合全县职业教育资源,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中心实施、群众受惠”的运行机制。
二、攻坚目标
(一)普职协调发展。按照《衡南县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有序撤并办学基本条件达不到市示范校标准的2所普通高中学校。县职业中专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区域内办学资源,积极向衡阳市城区职业院校输送生源,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的高中阶段学校布局。
(二)重点办好县职业中专。加速县职业中专整体搬迁进程,确保到2017年8月前完成搬迁工作,9月新生到新校区就读。到2017年底,县职业中专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到2020年达到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
(三)形成政府统筹、中心实施的职业培训格局。到2017年,县职教中心统筹县内职业培训项目和经费比例达到6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高中阶段教育布局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制定《衡南县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办学基本条件达不到市示范校标准的普通高中学校,三本以上上线人数低于40%的普通高中学校,均要按计划有序撤并。到2017年,全县撤销2所普通高中。县职业中专整体搬迁至新县城后,将市五技校与之合并,实行一校两牌,整合县域内职教资源,优化区域中职学校布局,形成全日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要统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科学核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并公示,要按初中应届毕业生普职1:1分流定招生计划,每年全县中职招生2000人左右,向衡阳市城区职业院校输送初中毕业生3000人左右。每个乡镇均办好1所乡镇农校或城镇街道社区学校。
(二)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1、加快新校区建设进程。把县职业中专与五技校合并的新校区建设列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按照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分步骤、高标准、高起点建设校园校舍和师生生活、体育运动设施,学校占地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到2017年8月,优质完成各项基建工程,实现学校整体搬迁,满足4000人以上学生学习的规模。
2、完善校园信息化建设。县职业中专学校与五技校合并的新校区建成网络全覆盖、硬件配置合理的校园网和交互式教育教学应用及管理平台,建设好“三通两平台”。每位师生配置一个职教新干线空间,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重点建设现代制造技术和信息技术两个专业群,“名师课堂”各2个,电子技术和会计专业“名师课堂”各1个,量身定做一批优质专业教学资源。
3、建设装备先进的校内实训基地。重点建设数控技术、模具制造、汽车检修三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相适应、工位充足、功能齐全。
校企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县职业中专学校要与武汉视野等企业,合作建设电子商务、数字影视技术、平面设计、淘宝商务等4-5个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或校外实训基地。
4、充实图书资料。按照生均30册标准,购置纸质图书85000册(其中专业图书54000册);建设能同时容纳150人上网的电子阅览室,电子图书量达到15TB以上;报刊增加到200种(其中专业报刊100种以上)。
(三)加快建设对接县域优势产业的特色专业体系
1、做强特色专业。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积极引导学校将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模具制造技术和汽修等我县产业发展急需、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深度融入到产业链之中,恢复涉农专业,重点建设加工制造、现代农业专业群。
2、健全特色专业产学融合发展机制。将县职业中专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纳入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建立健全企业参与制度,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育人才;支持学校参与得意精密电子等县内龙头企业、规模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推动校企共建一批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3、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订单培养”和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加强课程体系改革,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构建适应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课程体系。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学校评价模式和以能力的学生评价模式。
(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1、着力完善专业教师补充机制。按照“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要求,到2017年,共补充专业教师42名,其中聘请兼职教师21名。县财政保障聘用经费。开辟从“211”和“985”高校直接引进本科以上专业教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进入县职专的绿色通道,并在2015-2020年5年内实施每年定向培养6名公费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计划,充实县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教学团队。县财政足额拨付县职专自主聘请兼、专职教师工资。实施专业领军人才特聘计划,将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县域人才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学校为特色专业(专业群)设立1?2个特聘岗位,引进急需的专业领军人才。
2、严格实施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到2017年底,要通过学历晋升、送培、企业实践、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方式,确保县职业中专学校管理人员和专任专业教师轮训一遍,整体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管理中教学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学校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80%以上,学历达标率100%。
3、启动职教名师引领工程。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建立一批名师工作室,树立名师典型,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提升作用,重点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名师。县政府大力支持学校组建1?2个由专业领军人才任首席名师,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和企业一线专家任教学名师,青年教师为成员的特色专业名师工作室,围绕专业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改造、推广,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五)依托县职业中专学校建好县级职教中心
1、完善统筹运行机制。依托县职业中专学校建好县级职教中心。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中心实施、群众受惠”的运行机制,健全由县级职教中心统筹职业培训计划和经费管理、县职业中专学校为主实施职业培训的机制。到2017年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县内职业培训项目和经费的比例至少达到60%。
2、健全职业培训网络。优化调整职业培训机构,合理布局乡镇农校和社区学校,将县级职教中心建成我县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性平台,组织县职业中专学校教学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推进培训项目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四、经费预算
实施攻坚计划约需投入资金1.36亿元。县财政除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政策外,全额预算县职业中专新校区建设资金,并设立攻坚计划实施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
(一)县职业中专整体搬迁建设资金:12000万元,由县财政分三年预算安排到位(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1000万元)。
(二)校园信息化建设资金:100万元,在县财政设立攻坚计划实施专项资金中安排。
(三)实训基地建设资金:700万元,中央职业教育奖补资金约500万元,县财政设立攻坚计划专项资金200万元。
(四)图书购置资金:200万元,在县财政预算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
(五)补充、引进教师资金:300万,教师培训资金:100万,在县中职学生生均经费中安排。
(六)其它建设资金:200万元,在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教育资金中安排3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攻坚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政府主管教育领导担任,县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农业局、规划局、住建局、职业中专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围绕攻坚计划所涉及的学校基础条件改善、特色专业建设、校企合作机制、资源统筹等重大问题,出台扶持政策,解决实际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任主任,分管职教、基教、政工、财务的副局长为办公室成员。统筹负责我县中等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通报、考核验收等具体工作。
(二)确保攻坚经费投入。我县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周期为三年,期间县本级财政在县本级教育专项经费中单列项目经费600万元用于攻坚计划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已有的职业教育政策性经费来源渠道,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新增财政教育投入、教育费附加向职业教育倾斜,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安排不少于30%的比例用于攻坚计划。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严格按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县职业中专学校生均经费。设立职业教育攻坚专项经费,建立并实施职业教育特别是攻坚计划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公告和预决算公开制度。
(三)完善校企合作机制。积极引导县内的龙头企业与县职业中专学校合作办学,落实接收职业学校师生顶岗实习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按企业技术岗位数和在职员工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安排学生和教师顶岗实习。积极搭建企校协同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将职业学校纳入技术创新体系,实现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与劳动者技术教育同步,新技术产业化与新技术应用人才储备同步;引导学校通过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加快产业技术进步成果推广和转化应用。建立完善校企合作激励补偿机制,落实学生实习、职工培训、实训设备购买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四)建立专家指导与咨询机制。由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邀请省教科院、市教育局、市内职业院校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成立我县攻坚计划实施专家委员会,对发展现状调研、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重大项目论证、重大政策研讨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确保攻坚计划有序实施。
(五)实行目标考核。逐级逐部门分解攻坚任务与责任,纳入目标管理与考核。建立攻坚计划实施进度过程监管和工作成效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