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志愿者日的活动方案:
今年12月5日,是第xx个“国际志愿者日”。按照中、省文明办总体安排部署,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广安城南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理念、精神和“三关爱”志愿服务主题,坚持以公共文明引导为重点形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持续组织志愿者集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温暖过冬”、健康保护、法律援助、公共文明(交通)引导等多项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的实践育人和文化教化作用,使志愿文化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引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营造文明和谐、团结进步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设点集中宣传
1、宣传内容: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宣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主题,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事业。
2、具体要求:各宣传点要摆设两张桌子、有4名以上志愿者,志愿者佩戴服务标识(衣服、帽子等)、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志愿服务知识、悬挂宣传横幅(内容:纪念“12.5”第二十七个“国际志愿者日”暨志愿服务宣传点;当天悬挂当天收走)。
3、宣传时间、地点、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
(二)公益广告宣传
1、气球标语宣传
责任单位、宣传内容、悬挂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
2、LED显示屏宣传
(1)宣传时间:12月5日至30日
(2)宣传重点:详见附件1中“志愿服务宣传口号”第2条、第4条、第8条、第14条等
(3)责任分工:
在有电子显示屏的各银行营业网点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银监局负责;
在有电子显示屏的临街商铺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工商局负责;
在有电子显示屏的电信、移动、联通营业网点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电信、市移动、市联通公司分别负责。
在运营公交车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国资委负责。
在星级宾馆、饭店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旅游局负责。
3、媒体公益广告宣传
宣传时间:12月5日至30日
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频道频率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重点宣传附件1“志愿服务宣传口号”第2条、第4条、第6条、第8条、第14条等。
责任单位:广安日报社、广安广播电视台。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公共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活动时间:12月5日、6日、7日三天(7:30-9:30、11:00-13:00、17:00-19:00)
(1)在城南红绿灯路口开展公共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行人有序、守规通行。
责任分工:由团市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主动配合,加强指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2)安排志愿者在城南公交站台引导乘客排队有序上车、主动让座
责任分工:由市国资委牵头,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市公交公司等参与。
2、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
(1)活动时间:12月5日上午8:30-12:00
(2)活动内容:市级各单位在包街和联系社区区域,组织志愿者针对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现象开展劝导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的文明习惯;深入城乡结合部、村改居区域、老旧小区院落等区域,全面清理城市街面、立面、“脏乱差”死角等,开展清除杂草、擦拭雕塑、铲除小广告等志愿服务活动,维护整洁干净的城市容貌。
(3)责任单位:市级各单位。
各单位责任区域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千名党员干部进街道,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广市创指办〔2011〕25号)执行。
3、健康保护志愿服务
(1)活动时间:12月5日、6日、7日连续三天(上午8:30-12:00)
(2)活动地点:思源广场
(3)活动内容:组织医护志愿者为市民群众进行健康检查、咨询;组织心理疏导志愿者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志愿服务,帮助培育良好的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4)责任分工: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参与。
(5)活动要求:现场要摆设5张桌子、有8名以上医护志愿者,志愿者佩戴服务标识(衣服、帽子等)、发放健康保护等宣传资料、进行简单的身体检查、提供急需的药物、开展健康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悬挂横幅(内容:广安市卫生系统健康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点;当天悬挂当天收走)
4、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1)活动时间:12月5日、6日、7日连续三天(上午8:30-12:00)
(2)活动时间:市电信广场
(3)活动内容:组织法律志愿者以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和信访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及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开展为市民群众代写法律文书、代办公证等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索要欠薪、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责任分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等参与。
(5)活动要求:现场要摆设桌子、有5名以上法律志愿者,志愿者佩戴服务标识(衣服、帽子等)、发放法律等知识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悬挂横幅(内容:广安市政法系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点;当天悬挂当天收走)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注重配合。此次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力求全面动员和展示我市各行各业、各部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交流沟通,取长补短,互通资源和需求。各区市县要按照实际,精心安排部署。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揽总的作用,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头作用,为此次系列活动取得实效作出应有贡献。
(二)精心组织,细化方案。各牵头部门要从实际效果出发,策划好“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志愿服务相关活动。要负责拟定各自街头设点集中宣传方案和12月5日至7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分工,做到服务活动有志愿者(佩戴志愿服务标识)、标语、宣传资料等,并于12月5日前向市文明办报送活动方案。
(三)强化督促,务求实效。系列活动期间,市文明办、市创建办督查组将对市级各责任单位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