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班会制度。不定期召开,每学期不少于次。班主任出席。若班主任因故不能出席,应委托辅导员出席。
、党、团组织生活制度。按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勤制度。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均应考勤,并定期统计上报。学院、分院、班级会议也应考勤,并根据要求上报。
、谈心谈话制度。根据学院、分院的要求执行。班主任应将谈心谈话情况进行记录。
、激联系制度及学业预警制度。根据学院、分院的要求执行。
六、附则
十九条加强对班级工作的考核。考核细则根据本条例的要求另行制订。
二十条本条例自XX月实行。由机电工程分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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