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校本培训的学习纪律,确保校本培训的学习时间,使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培训考勤制度》。
一 考勤
、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 培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 培训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