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条 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是对具有监督管理职位者所做的支付,其具体金额依“管理职津贴给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十五条 抚养津贴
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下列方式办理抚养津贴的给付。
(一)配偶,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子女,每月津贴额为 元。
十六条 住宅津贴
住宅津贴是为了补助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的津贴,其津贴标准依下列规定办理给付:
(一)有配偶者或有抚养眷属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单身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十七条 全勤及勤奋奖金
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的全勤者或工作勤奋者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付标准如下:
(一)全勤者(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该月达成公司预定的工作目标时,每月津贴额为 元。
□ 基准外工资
十八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早到或夜班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给付的津贴额。
(二)勤务时间外的加班津贴,则依下列方式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
十九条 休假日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要求员工在休假日返回公司执行勤务时,得支付休假日工作津贴,但翌日补休者,则不另外给付津贴。
(二)休假日工作津贴采用计时制方式,依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
二十条 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是对夜间从事勤务工作者所支付的津贴,计算时间是从晚上 点到翌日清晨 点,其计算公式是(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
二十一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的特例
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十八条及十九条的规定。
二十二条 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达公里以上者,则应给付等于公运输部门所发行的定期来回月票金额,以此作为交通贴支给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