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勤者(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每月津贴额为 元。
(二)该月达成公司预定的工作目标时,每月津贴额为 元。
□ 基准外工资
十八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早到或夜班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给付的津贴额。
(二)勤务时间外的加班津贴,则依下列方式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
十九条 休假日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要求员工在休假日返回公司执行勤务时,得支付休假日工作津贴,但翌日补休者,则不另外给付津贴。
(二)休假日工作津贴采用计时制方式,依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
二十条 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是对夜间从事勤务工作者所支付的津贴,计算时间是从晚上 点到翌日清晨 点,其计算公式是(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
二十一条 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的特例
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十八条及十九条的规定。
二十二条 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达公里以上者,则应给付等于公运输部门所发行的定期来回月票金额,以此作为交通贴支给的标准。
□ 调薪及升级
二十三条 调薪
员工工资于每月日视公司经营成果增长比例,进行定期调薪。
二十四条 调薪分类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薪是在基本工资范围内所进行的工资调升包括龄工资和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按十条(龄工资)和十一条(资工资)的规定办理。
(二)核定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工资中的职能工资,根据人事科评估的员工的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依据十二条(职能工资)的规定办理。
二十五条 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
(一)公司为配合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及员工因抚养眷属人数的变化,而使得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时,给予员工以基本工资提高。
(二)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根据附加工资的规定办理。
(三)基本工资提高的计算,原则上按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二十六条 临时调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