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工作是机关的根本性工作,省局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省局党组作为机关和全省地税系统的领导核心,对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部署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检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省局机关党委会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要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和省局党组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了解和分析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组织实施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支部议程,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分析思想政治工作形势,认真落实省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不仅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业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而且对思想政治工作同样负有领导责任。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对思想政治负有一责任人的责任。省局党组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结合行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一责任人,要坚持思想政治行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一并落实。
三、省局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
(一)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思想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机关。开展扶贫助困活动。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不断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五)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六)加强青团、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发挥青团和工会的助手作用和团结凝聚职工的作用。
四、省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思想政治责任制情况的检查督促,定期讲评。各级党组织每半要分析一次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不断完善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述职和工作总结,认真回顾检查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干部要给予表扬,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并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对不能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不能提拔使用。由于忽视思想政治工作造成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