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期结束,将实验室器品设备清点核对。
二、实验室守则
.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学生在实验前,要预先作好课前准备,进入实验室时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内穿、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实验开始时,学生应先查点仪器、药品是否齐全,不得随意调换。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实验必须按步骤进行,并仔细观察,做好记录,课后及时写好实验报告。
.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省药品,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丢失的仪器,必须赔偿。
.实验结束,要将仪器整理成洗净,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由老师宣布后才能离开。
.本守则在每学期一次实验前,向学生宣讲。
三、损坏赔偿制度
.教师在实验室领取实验仪器、模型、工具时,要填写好实验通知单或登记册,归还时作好验收工作,如有损坏。办好账册的注销、签名手续,对价格在元以上的要呈报校长审批,由校长审批后,再办理手续。
.如有教师操作不规范或因旁人玩弄损坏,要按价、酌情处理赔偿。
.学生实验如有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者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协商按情定价赔偿,对随手把实验器材带出实验室,要追查归还,加倍赔偿,并对该生进行思想教育。
四、安全防护制度
.做好电的安全防护工作,电源要有保险器,工作后要切断电源。
.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风有危险品柜。
.危险品由专人保管负责,严格控制药品用量。
.实验室备有灭火器、砂、棉毯等防火用具。
.每天工作后关好门、窗,做好防护工作。
.做好寒、暑假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实验室仪器借还制度
为加强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管好用好仪器,特制定本条例。
.除班级制度外,一般仪器不借出仪器室,如本校老师需进行教学研究活动、科技活动、社会科技咨询服务等,可提供方便,但必须办妥手续。
.校外人员概不惜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条方可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价值在五十元以上的仪器均需校长室批条才可惜用。
.在借用和归还仪器时,均作好仪器的检验工作,如有损坏,照价。
六、仪器室使用制度
.任课教师必须预先将所需仪器通知实验员,示教器材在使用前三日写书面通知单交实验员,学生分组实验材料,使用前一周写书面通知单交实验员。
.实验员准备好的仪器材料放在提盒式实验台上,教师项事前检查。
.示教仪器应于当回归还,如需注目使用者可事前声明,不予拆散,如需较长时间使用。可适当延期,归还时须经实验员检查。
.仪器使用时损坏,归还时应向实验员说明,以便随时登记,并与科组长研究处理办法。因工作造成损失不予赔偿,由于使用中不接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造成的损失,必须照价赔偿。
七、危险品保管制度
.化学仪器室设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柜。
.危险品柜备有专用锁,钥匙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分管校长同保管。
.凡任课教师需取危险品时,有实验室二位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开启,并填写记录单,用后有多余的在半天内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