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同意后员工自主参加的外语学习班及其他培训班所需的费用负担等,依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规定。
、员工参加各种由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委托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五十条申请办法
员工自主参加各种培训应事先向所属上司提交详细载有参加培训的理由、培训内容、具体时间及所需费用等内容的申请,获得所属上司批准后再向总务部申请。
五十一条费用的赔偿
员工经公司同意后自主参加各种培训班自参加日开始计算一内或在参加培训期间,因归咎于员工的原因而被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应全额返还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是,员工和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特别约定而受公司派遣参加的则不受此限。
九章表彰
五十二条表彰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表彰。
、常认真工作、成绩卓越、成为员工模范者;
、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能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利或无利于公司的重大事项者;
、对预防或防止灾害的发生有功者;
、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贡献者;
、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以及科研上有重大成果者。
、积极参加各种与业务有关的研修、培训、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
、其他公司认为需表彰者。
五十三条表彰方式
公司给予员工表彰的方式为:
、奖状:颁发奖状
、奖金:颁发奖金
、奖品:颁发奖品
、表彰休假:奖励休假(具体日数由公司决定)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给予员工二种以上的表彰。
十章附则
五十四条本规则和人才派遣合同的关系
本规则没有规定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约定的事宜,适用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适用该特殊约定。
本规则及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均无规定的,适用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五十五条本规则的效力
本规则如有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则以现行法律为准。
五十六条本规则的修改
中国的法律发生变化或者公司认为有必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时,公司可以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五十七条本规则的公开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员工公开。员工应当熟知本规则的内容。
五十八条本规则的施行
本规则自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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