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口计生局干部职工守则
为全面适应计划生育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守则。
一、政治思想
(一)认真学理论,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二)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人口理论,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业务学习
(一)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业务素质。
(二)具备与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并不断自检、自省、自警、自勉。
三、工作态度
(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行政。
(二)工作踏实,积极肯干,不怕苦,不怕累,努力克服一切困难,勇于承担艰巨任务,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面前讲奉献,利益面前讲风格。
(四)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四、组织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自觉树立集体和全局观念,注重个人言行,主动维护整体形象,切忌我行我素,各行其事。
(三)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消级怠工。工作场合不打闹嬉戏,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不饮酒,非工作时间不过量饮酒,杜绝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
五、道德修养
(一)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
(二)敢于承担责任,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谎报工作成绩,不瞒报工作失误。
(三)敢于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不搞自由主义,不搞小团体,不拉帮结派,不做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事情。
(四)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搬弄是非,不无中生有,避免因个人不规言行给他人和单位造成损害。
(五)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十八)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以上守则供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者或按本守则的要求长期不适应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停止工作,集中时间学习本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写出书面检查,期间停发工资。严重者,视情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守则自二oo五五月十日起执行。
附:与本守则相配套的九项制度。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实行上午和下午到办公室次点名的考勤办法。规定上班时间前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过期为迟到,每迟到次扣款元。分钟未到为旷工,每旷工上班次扣款元(含早退),连续旷工次以上者扣发当月考勤奖。正常工作期间由办公室随时抽查考勤情况,并每月公布考勤情况。
二、正常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按正常上班发考勤奖,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坚持上班者参照有关规定核发加班费。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要请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天及以上者,由局长批准,班子成员因事请假由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请假期满及时上班,并向批准领导及时销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