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工会小组的通知一:
局机关工会全体会员:
为便于局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经局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本局成立5个工会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小组的设置及划分
共分5个工会小组,每个工会小组由1名局领导联系。
1、工会一组:办公室(法制、财务)所有干部职工。
联系领导:柴登祥;组长:姜煊。
2、工会二组:行政审批服务科(林政科、山纠办、窗口)、林勘队所有干部职工。
联系领导:严明;组长:张松。
3、工会三组:营林科、林技站、种苗站、果业办所有干部职工。
联系领导:王祖军;组长:周庆。
4、工会四组:产业科、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森防站、林业服务中心。
联系领导:郑居和;组长:廖文海。
5、工会五组:森警大队(森消办)、木材运输巡(检)查大队所有干部职工。
联系领导:方黎明;组长:祝旭东。
二、工会小组长职责
1、关心本小组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身体等状况,对困难教职工、伤病教职工、孕产期女教职工等情况需及时了解和向局工会通报,及时进行慰问和救助;
2、协助配合局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局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组织本小组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3、按时收缴本小组工会会费。
江山市林业局工会
20xx年11月2日
关于成立工会小组的通知二:
各工区、各部门:
根据《工会法》和总段工会《关于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平总段工发[20xx]14号)精神,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心工会组织机构,确保中心工会工作顺利开展,更好的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劳动关系的协调作用,着力构建和谐公路行业,促进中心整体工作实现新跨越,开创新局面。按照科学组织、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工作活动方便的原则。经中心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请示中心党支部同意,现成立以下工会小组:
一、成立崆峒养护工区工会小组
组长周利纲,会员为该工区全体职工。
二、成立静宁养护工区工会小组
组长王南,会员为该工区全体职工。
三、成立中心机关工会小组
组长滕佩容,会员为中心机关全体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