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画比赛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集中展示我省中小学校美术水墨国画教育教学与实践的丰硕成果,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XXXX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水墨国画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比赛活动,加强我省中小学师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学习、传承与发扬,努力提高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整体水平。通过水墨国画作品的征集和展览,丰富学校美术教育教学与实践,提升我省中小学师生水墨国画创作水平,总结和交流中小学开展水墨国画教育教学活动的经验,促进我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主题与内容
主题:中国梦?水墨情
内容:限水墨国画作品,题材、形式、技法不限,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时代特征。描绘*祖国和家乡建设的巨大变化,讴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伟大成就。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全省中小学校在职籍教师和学生;青少年宫及校外艺术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
(二)分教师组、中学学生组、小学学生组、青少年宫学生组4个组别。
四、作品报送及要求
(一)原创性水墨国画作品均可报名参加;作品(照片)报送截止时间:XXXX年10月16日。
(二)作品尺寸:最大限竖幅四尺,装裱后横向外框最大不超过80cm。
(三)报送要求:参赛作品须由各市教育局加盖公章统一列表报送(附件1)。各市选送作品照片(10寸/8R,不超过A4),按时送(或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照片背面统一用双面胶贴上XXXX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水墨国画作品比赛信息表(附件2),照片正面下方请标明外形尺寸。为便于评选,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及学校相关信息。
(四)报送数量:各地市报送参赛作品(照片)数量不超过80件(其中教师组30件、中学学生组20件、小学学生组20件、青少年宫学生组10件。同一学校报送作品同组不超过5件,青少年宫学生组作品不得同时参加学校组别报送)。
(五)报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育苗路3号可园学校;邮编:XXXXXXXX,XXXX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水墨国画作品展览办公室。联系人: 钟志文(龙岗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美术教研员)、李伟旭(可园学校美术科组长),电话:XXXXXXXX;XXXXXXXX。邮箱:XXXXXXXX。
五、活动安排
(一)作品复评:组委会对报送作品照片匿名初评后,通知各市入围作品原作邮寄或送至指定地点参加复评。参加复评作品自行装裱。
(二)展览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大芬美术馆。
(三)展览时间:XXXX年12月22日-31日(22日展览仪式;31日退件。)
(四)研讨交流:XXXX年12月22日,组委会将在深圳市龙岗区可园学校组织研讨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市推荐一所水墨国画特色学校,制作好1米×2米的KT展板,一并送至展览地点,用于观摩交流。
(五)权利:主办和承办单位对作品有展览、研究、拍摄、录像、宣传、出版发行及收藏的权利。
(六)退件:获奖及入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地点退件(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取回),联系人:钟志文,电话:XXXXXXXX。
六、奖项设置
(一)从报送参加初评的作品中评选出50件/市参加复评,再从复评作品中评选出教师组、中学学生组、小学学生组各100件,青少年宫学生组50件作品参加展览;教师组、中学学生组、小学学生组分别评定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青少年宫学生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中学学生组、小学学生组、青少年宫学生组获得一等奖的作品设置指导教师奖。
(二)获奖作者及一等奖作品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三)出版《XXXX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水墨国画作品比赛优秀作品集》。
七、组织机构设置
见附件。
附件:1.XXXX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水墨国画作品比赛组织机构设置(略)
2.XXXX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水墨国画作品比赛报名表(略)
3.XXXX省首届中小学师生水墨国画作品比赛信息表(略)
XXXX省教育厅
XXXX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