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昆明南博会放假通知:可连休4天
昨日(5月30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南博会开幕当天,昆明主城5区放假1天,加上端午节3天法定假日,可连休4天。
通知明确,第4届南博会暨第24届昆交会定于6月12日至17日在昆明举办,为缓解主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经国务院批准,6月12日(星期日),在昆明市主城(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5区范围内的中央驻滇单位、省级和昆明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放假1天;6月9日、10日、11日端午节按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放假3天。
承担南博会暨昆交会有关工作任务、保障城市运行公共服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昆明市、区两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不放假,可在展会闭幕后适当时候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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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第3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3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举办期间放假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第3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3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3届南博会暨第23届昆交会)定于6月12-16日在昆明举办。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第3届南博会暨第23届昆交会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会期内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12日(星期五),昆明市主城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区域内的中央驻昆单位,省、市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放假1天,6月13日、14日正常休息。
二、承担第3届南博会暨第23届昆交会相关工作任务及保障城市运行的有关单位和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在会期内不放假,可安排在适当时候补休。
三、放假期间,昆明市和省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应急值守、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安保维稳、市场供应、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昆明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通畅和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