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总结提炼我党作风建设一系列纪律规定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每一条都是领导干部自律的准则、干事的标尺。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这次学习会重点以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要深刻认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严重危害,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严重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切实强化党章党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徐加爱表示,严以律己用权不是空谈一番就算做到了,而是看具体、见行动,要把“严”和“实”的要求,体现到抓发展的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使命担当上。所谓“看具体、见行动”,就是要创造性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基层到实践大课堂找方法,善于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在当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一方面要做好稳增长工作,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另一方面要在促转型上再加力,引导脱实向虚的企业回归实业、做强主业,倒逼“低小散”企业加快退出。作为领导干部,还要带着问题下去找方法,带着感情下去解民忧,通过组织开展“三学三找三改三比”专项行动,充分调动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党纪法规是带电的‘高压线’,廉洁自律是从政的‘底线’,两者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徐加爱说,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始终做到干净做人、踏实做事,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注重小节树好自身形象,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二】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官箴”,每名领导干部都要严把权力关口,在“严以用权”上树标杆作表率,以“严以用权”坚定宗旨意识,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为民用权。
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近年来,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市委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形成了从规范决策到监督检查、再到追究问责的一套较为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有效发挥了“防火墙”作用。但也要看到,少数领导干部还不能正确对待权力,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现象时有发生;对于市委的重大决策,有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仍然存在着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变着法子搞变通等问题。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做到“严以用权”,以“严以用权”坚定宗旨意识,才能切实担负起实现我市“三大目标”的重任,推动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以“严以用权”坚定宗旨意识,必须正确对待权力。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无论官多大、权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要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心头,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能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捞好处。要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习惯于在法治框架下行使权力,尤其是涉及人财物管理、重大工程建设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更要严格依法依规,不能任性乱为。
以“严以用权”坚定宗旨意识,必须严格按规矩用权。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只要按制度规矩办事,就不会出问题;如果不把制度规矩当回事,违规越矩就会栽跟头。领导干部在用权上一定要绷紧规矩意识这根弦,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集体研究决定,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允许凭个人好恶决定取舍,不允许人情大于原则,不允许个人“开口子”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允许所谓领导打个招呼就办,做到有权不任性。
以“严以用权”坚定宗旨意识,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权力一旦缺失监督制约,便会如“脱缰之野马”,各种失范失序也由此产生。信任代替不了监督,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干部出问题,很大程度是由于监督缺位造成的。将监督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级干部就会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解决一些干部作风不实、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等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破除思想误区,自觉接受来自上级与下级的监督、党内与党外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始终做到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在实现我市“三大目标”进程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