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围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两方面,我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进一步端正思想作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理念,坚持依法公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大兴学习之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认真钻研法学理论、科学管理等与提高自身素质有关的知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三、大兴务实之风,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程序,求真务实,大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着力点,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大兴节约之风,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物质装备现代化水平。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为本院履行审判职责提供有力支持和充分保障。
五、狠抓效能建设,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一切围绕发展、服务发展,团结协作、创业争先,带领全院干警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以勤政造福于民,以优政服务于民,以廉政取信于民。
六、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为抓手,强化工作作风。围绕审判和执行工作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就干警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以加强和改进作风。
七、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在管好自身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本庭干警的勤政廉政教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八、坚持规范司法,秉公执法,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三个办法》、《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和省高级法院《六条禁令》及本院《关于规范司法礼仪的若干规定(试行)》。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为律师、代理人介绍案件。不参加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旅游活动。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近亲属,不在自己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活动。带头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九、以服务为亮点,深化落实“三项承诺”。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着力点,做到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立案接待“一站式”服务功能,强化诉讼指导,努力减轻群众讼累。完善巡回法庭制度,涉及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诉讼案件,开展巡回办案。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承诺人: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