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兰山区教育系统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强化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教育和防范工作力度,确保学校安全,综合教育系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原则,制定本校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XX年6月1日?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丁国旭同志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小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指导各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孝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计划安排、协调汇总等工作。联系电话:15265975088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各学校要悬挂有关《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宣传横幅,营造学习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横幅标语悬挂时间为6月1日?30日。
2、各学校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班、团、队等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站、闭路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向学生广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
3、各学校至少出一期宣传安全知识的黑板报,并在宣传栏中宣传安全知识。
4、各学校要召开一次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的主题班(团、队)活动,组织演讲比赛等。
5、各学校要针对学校实际,开展一次师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逃生自救知识竞赛。
6、各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做一次法制报告,对师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
7、各学校要开展一次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的演练活动。
8、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对校舍、用电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要把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作为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⑴各学校要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是平房校舍、厕所、校园院墙等。
⑵各学校要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排查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楼房建筑、微机室等避雷工作。
⑶各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特别是食堂和饮用水管理,严防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季节性常发疾病的防治工作。
⑷期末阶段考试频繁,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其心理调试能力,避免学生出现极端行为,要加强问题学生、特殊学生的帮教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档案,确定教育责任人,落实教育防范措施。
⑸加强学生、幼儿接送车辆的管理,严格排查和整改车辆带“病”运行,严重超载、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疲劳驾驶和和证车不符等重大隐患。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小本部和各村小认真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内容要详实具体,并附有活动安排,于6月1日前报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学校要抓住“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声势,真正达到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