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主要事迹,欢迎阅读。
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主要事迹一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按照省、市、区及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紧密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普法为民、普法利本”的工作思路,深入联系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普法的形式更趋多样化,效果更加明显;
二是普法的内容更加丰富,主题更加突出;
三是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四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措施更加到位,社会执行力全面提升。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伊始,为了确保完成“六.五普法”工作,真真取得普法实效,分局以“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构建法治社会”为主题,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组织到位。及时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责任人任组长,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加以调整,确保“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规划到位。“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之初,分局在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研究确定了“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定了“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夯实了普法工作基础,保障了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的开展。
三是动员到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六.五普法”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召开普法动员大会,提高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全面贯彻落实普法任务的信心。
四是经费到位。从财务预算中列支普法经费,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学习教材、宣传材料、宣传车辆、普法培训等经费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按照“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分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学习上,根据不同阶段的要求,采取不同方法。主要采取集中面授为主,其它形式为辅的学习方法。面授以聘请省、市、区法律专业人员集中授课,举办短期学习培训班为主。“六.五普法”期间共举办各种培训班十期,参加人员为局机关、执法队干部职工和各街乡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其它形式以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培训和自修、自研为主。目前,已有六十人次参与了近二十期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参培率达到95%以上。同时,在普法过程中,分局干部职工除了完成普法规定的学习科目外,还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积极参与普法统一考试,参考率达到了100%,平均成绩90分以上。通过以上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分局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提升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在认真抓好本局干部职工普法培训的同时,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每年“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宣传专业法律、法规,引起社会关注,扩大影响面。组织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印发宣传材料到单位和群众手中,使其遇到问题便于对照学习。同时以宣传栏、黑板报、座谈会等其它形式宣传、普法,提高干部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在“六.五普法”期间,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5次,中小型活动20次,悬挂标语图片160余幅,散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板报专栏30余期,出动宣传车辆150余台次。
在抓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城关分局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基础培训入手,以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重点开展了以下培训工作。
1、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普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分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突出培训重点,分两期对全区24个街道、40个行政村、124个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任和分局干部共200多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其中:参加培训的科级干部148人,村级干部40人,全区参训率达到100%。
为了把此次培训活动做扎实,做出成效,分局以严肃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早动员、早部署,突出重点,抓好师资培训,强化教学管理。在专项资金的支持下,为全区参与培训的干部订购了400本《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100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画,邀请省国土资源厅、省科学院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专家组成宣讲团,重点宣讲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政策等相关内容。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脱产学习的方法,每期培训课时不少于8个课时(16小时)。与此同时,分局还邀请区委常委、副区长冯广辰,市国土局杨立岭副局长及六部门领导参加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例如设立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通过这些形式的宣传,真正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走进农村千家万户,走进城市街道社区,为全区街道、村(社区)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向深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使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得到了深入广泛的宣传,广大街道、村(社区)级干部了解、掌握、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明显提高,对耕地保护的紧迫性、资源紧缺的危机性和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从而实现了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国土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能力明显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明显改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基层国土资源信访率明显下降的“五个明显”目标。同时,通过此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说,阔宽了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的途径,充分了解了基层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意见与建议,这为下一步开展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分局在街道、村(社区)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中由于工作成效突出,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先进单位。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方针下的一项为民工程,踏踏实实做好此项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据城关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统计,城关辖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达150余处,威胁居民房屋2万余间、居住人口1.8万余人,其中最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90多处,威胁居民房屋1.8余间、居住人口1.2万余人,而且新的隐患点还在继续增加,严重威胁着城关区南北两山、两坪等区域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城关分局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避灾能力入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吸引媒体和全社会的关注,提高广大群众的识灾、避灾、抗灾、报灾意识。同时,坚持对涉灾地区基层干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力度,提升一线干部自身防灾减灾意识和指导具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能力,积极参与国家、省、市举办的地质灾害培训活动,定期开展全区街道、社区干部、监测员和地质灾害从业人员地质灾害专题培训班。目前,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专项培训班四期,培训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及监测人员800人次。
三、夯实基础,突出普法实效。
分局“六.五普法”工作在紧紧围绕普法中心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立足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在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分局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五项禁令和行政为民十项措施,确定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执法范围、职责范围和权限;二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三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四是公开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五是分开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六是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七是公开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八是公开矿产资源使用权招投标情况。九是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实行持证上岗;十是公开办事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同时,对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断补充完善,编印了《制度管理汇编》,进一步完善了制度管理体系,形成了科学规范、简化量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2、落实信访制度,及时解决问题。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要求各科(室)、执法队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批转的信访问题,要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限期将办理情况上报局办公室,切实做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普法期间,分局信访发生率下降了65%;信访案件办复率达到了95%以上。
3、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划片分段,分工负责,分片包干,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勤巡查、早发现、快制止、严处理,坚决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在违法用地的查处中,主要围绕市、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并根据卫片专项检查要求,及时查办卫片案件。经过多年的努力,分局辖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充分体现了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关分局在取得“六.五普法”工作突出成绩的同时,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也不断迈入先进行列,取得了新的亮点。
1、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从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认知度,增强办证积极性;公开收费标准、力求标准合理,群众满意;简化工作流程,全面推行现场办公,方便群众,提升工作效率三个方面入手,积极稳妥推进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工作的开展,率先在全市核发了第一本城镇居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从服务于民、提升工作效能入手,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合理改造,建成了全市第一个国土资源办证服务大厅,为更好的开展颁证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创造了更加有力的条件。
2、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区”建设的通知》要求,分局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对照“十有县、区”建设标准,从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入手,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拓宽防治经费来源、实施科学规划、推进制度创新、做好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推行“一点一员”监测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科学监测水平、加强警示标志设置力度等措施,成功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区”
3、在城关区12各街道、1个开发区公开招聘81名监测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一点一员”的挂牌监测,得到了部、省、市领导、专家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4、在市、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建设中治理、治理中建设”的方针,将地质灾害治理同旧城改造建设项目有机结合,提出东李家湾泥石流沟综合治理思路及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是一个符合实际、多方共赢的最佳方案。此项目将建成国家级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示范基地、城关区地质灾害应急避让安置区和市、区两级地质灾害监测站。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分局还先后获得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两次被评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单位;分别被市、区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区、社会治安、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主要事迹二
金寨县财政局是全国文明单位。2011年以来,我局按照财政“六五”普法要求,扎实推进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为“法治型财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抓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学法组织建设,成立了专门的普法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增强工作前瞻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制度、机关固定学法日制度、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等,要求财政干部每人每月写一篇学法心得,实现了普法工作制度化。将全系统学法、用法、执法作为财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建立了财政干部学法档案,将每位财政干部学法执法情况在档案中详细反映,作为对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增强财政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抓法律法规宣传。将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强化《财政法律知识读本》、《行政法规知识讲座》等学习普及,编印了《契税法律知识问答》等3万余份,要求财政干部认真学习,做到真懂真用。每年都选择资金支出数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开展财政执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补缺补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期分批将财政干部派往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南财经大学等进行学法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执法能力。鼓励财政干部自学自考,对考试成绩合格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强化法律宣传阵地建设,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更新各项内容。每年都通过“普法宣传月”、“普法宣传日”、“送戏下乡”、法律讲座、法律征文、文艺演出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将相关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突出财政服务窗口的一线宣传和服务作用,通过党的建设、效能建设、文明创建等,强化一线财政干部的普法意识,主动做好法律咨询和宣传服务工作。从财政系统和社会各界聘请财政法制义务宣传员,通过建立各项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宣传员的作用,提升了法律宣传的效果。
抓依法依纪理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将预算编制、执行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全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依法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开展工程采购领域专项治理活动,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依法开展财政财务管理,对各项惠民补助资金严格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对项目资金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对建设类民生工程资金实行“十制”管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日常财务严格依法依纪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平台一体化建设,对全县财政财务实行网络化监管。指导乡镇财政加强村级专项转移支付监管,推进村级“三资”代理,加快“阳光村务”建设步伐。及时开展内部业务互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现苗头性的问题,立即纠正处理,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积极推进财政部门业务公开,利用会议、信息、报道、网络等将财政部门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强财政执法透明度。
抓依法监督检查。层层建立财政执法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过错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对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在局里成立了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对财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依据、执法行为及执法程序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操作制度,按季将行政执法结果报县政府法制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乡镇财政所和相关股室的有关处罚规定,依法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撤销和改正。多次开展扩大内需、民生工程、一事一议、水利建设等重点项目资金专项检查,深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安全高效。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国有资产监管、专项资金清理等,将各项违规违纪资金全部收归县级国库管理。推进依法治税,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维护财政财经秩序。
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主要事迹三
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民政系统年度普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为目标,全面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开展连续不断的法律宣传教育,民政干部的执法水平普遍得到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执行民政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效果明显,实现了全市民政业务工作和机关建设的协调、科学发展。
一、加强领导,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开创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市民政局党委始终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进行统一考核,每年局长都与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并在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根据人员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确定2名同志担任普法宣讲员,负责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确定1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半年开展一次检查。由于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亲自安排部署,有力地带动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学法、用法、执法热情,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二、组织学习,提高学法、用法意识
每年初,市民政局党委都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发的工作安排和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规划,制定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详细规定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学习了《辽宁省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葫芦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工会法》、《婚姻法》、《葫芦岛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老年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有关内容。为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市民政局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讲法、学法活动,既相关科室的相关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给全局干部上法律知识课,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收到良好的效果。另外,还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因此,各业务科室在出台政策时,均严格履行程序,凡是未经上级部门审核,未经市法制办通过的文件一律不准下发,确保了各类文件的严谨、无漏洞。
三、经费保障,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每年,市民政局党委都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支工作经费,组织开展民政系统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印制各类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
一是举办培训班,对实施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登记条例》、《优抚条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就有关疑点及特别注意的条款分别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各乡镇(街道)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助理、各社区居委会业务干部。通过学习,使大家对各项政策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提高了把握政策标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是印刷宣传民政业务工作资料,发放到乡镇(街道)有关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手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政策,吃透政策。
三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录制音频资料,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循环宣传。结合减灾日宣传活动,在全市开展减灾宣传活动,在城市的主要街道,主要建筑物前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印制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宣传单,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发放有关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材料;“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在大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在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出与民政业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利用局门户网站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在各乡镇(街道)办公场所设立咨询台,向广大群众耐心宣传、解释政策。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深了基层工作人员对低保、婚姻登记、优抚安置新政策以及救灾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水平和规范服务能力,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认识了民政,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依法行政,全面实行服务承诺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市民政局提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创一流工作,树文明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口号。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等科室列为重点考核科室,明确了治理内容,规定了审批事项一般不超过2天,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政策咨询一般当即答复,特殊情况3天内答复等。制定了治理措施。一是设立公开栏,在一楼大厅公布各科室的楼层位置,办公地点,方便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二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并公布上墙,便于对照检查和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大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通过公开承诺服务,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干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五、大力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加大民政执法检查力度,努力做到“四严”即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按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对民政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进行彻底梳理,使大家真正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道理,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同时,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民政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民政工作真正成为服务群众、为民解困的“阳光工程”。坚持把“知民、重民、爱民、为民”服务宗旨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增强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准,设身处地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帮人民群众所需,为人民群众解难。
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主要事迹四
“六五”期间,南溪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及时总结"五五"普法的工作实践,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南溪"的工作目标,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统揽,超前部署,全面发动,突出重点,创新工作,下大力气狠抓好"六五"普法工作,促进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和谐南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启动快,"六五"普法部署及时到位。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列入了全镇中心工作的重要议程,及时召开普法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镇普法工作,要求各村、各单位近早安排布置,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为了保证“六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南溪镇及时调整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六五普法规划,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为全镇“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民文化乐园、普法学校、文化墙、健身广场、电子屏、普法黑板报、普法宣传栏、法治图书角、村村通等普法阵地和媒体,强化对基层农村、学校、机关、企业法治文化活动的法制宣传。六五期间,建立农村广播室12个,法制宣传栏45处,村民法制学校12个,法治一条街、法治广场和法治小公园1处。
四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为了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所有有普法任务的单位认真对照本部门法律进行宣传。
二、立足实际,扎实有序开展普法工作。
为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的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思维能力,增强全面法治观念,我镇立足普法这条主线,坚持在工作中普法,在普法中工作,全面提升全民法治素质。
一是与各项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已动、普法同行。如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基层换届、企业改制、宅基地改革等工作当中,大力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既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又使广大群众在了解法律规定后能主动理解配合政府的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镇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极大的丰富和拓展了我镇“六五”普法工作的内涵。
三是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是各级各部门的日常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具有一票否决的少数重点工作之一。南溪镇利用普法办与综治办合署办公的有利因素,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责任书共同签订,纳入各月综治例会共同部署,纳入各阶段综治检查共同检查指导,纳入年度综治工作总评共同奖惩,确保了普法工作在全镇上下的强力推进。
四是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好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在机关,继续坚持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全体党政干部集中学法;在单位,大力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农村,广泛散发法律宣传单、宣传挂图,利用各村广播定期宣传法律常识;在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由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并开展相关安全警示教育;在企业,对职工开展劳动法规、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使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创新普法措施,为普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为了增强“六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南溪镇在普法工作中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镇、村、各单位分别采取会议、广播、标语、壁字、横幅、专栏、板报、宣传单、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法,使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二是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如针对低保困难家庭宣传民政法规,针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宣传帮教矫正法规,针对计生家庭宣传计生法规。
三是在不同节点开展专业法宣传。自2011年以来,根据上级在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在相关纪念日,先后开展了55次专门宣传活动,分别宣传了土地、兵役、消防、信访、防邪、禁毒、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残疾人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援助、农民工等法律法规。
四是适时举办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为了完成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自2011年以来全镇共组织了25次法律知识培训,分别为人民调解法专门培训,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专门培训,安全生产法专门培训,参加人员达3000余人次。
南溪镇在“六五”普法期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完美完成“六五”收官,在“七五”期间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将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