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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6年多,刘黎共审结民事案件2000余件,年平均结案近400件,涉案当事人7000余名,无一信访、无一投诉。她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百姓信赖的基层法官”。

李阳案成为“中国里程碑式的家暴案件”

刘黎,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后,到朝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06年9月,她被调入奥运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该法庭副庭长。

朝阳区是北京市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城区,经济发展活跃、商业高度发达、涉外因素密集,同时还存在大量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多元、快速发展引发了大量矛盾,朝阳法院也因此成为了全国收案量最多的基层法院之一。每年,该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就达3万余件。

由于城市化进程早、地理位置好,加上奥运场馆建设带来的自然、人文环境较为优越,奥运村法庭辖区成为知名人士、外籍人士和高收入人群集中居住的地带。在该庭每年受理的3000多件案件中,涉外、涉房案件占到近三分之一,其中标的额上千万甚至上亿的案件不在少数。

作为庭里的骨干,刘黎承担了大量涉外、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她认为,公正断案是法官的基本职责,法官只有坚守公正,百姓才会信服法官。身处新类型案件相对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基层法庭,不仅要把每一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扎实,还要充分发挥个案的辐射作用,向社会不断传递公平正义的信息。为此,她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增强职业敏锐性,要办就办得公道,要做就做到最好。

2011年10月,已经被网络和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疯狂英语”创办人李阳与美籍妻子kim李金的离婚案诉到朝阳法院。作为涉外案件专业合议庭的审判长,刘黎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本案的审理工作。

家庭暴力的认定一直是法律难点,在离婚案件中进行司法认定的少之又少,能否在本案中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是刘黎面对的不小难题。此外,本案受到的关注度前所未有,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纽约时报》等40余家国内外媒体跟踪报道,美国媒体还一度对中国法院能否公正判决表示怀疑,有的甚至劝说李金回美国诉讼。

面对压力和挑战,刘黎给自己定下两条原则:第一,不论外界如何关注,都不能扰乱正常的审判思路;第二,不论对李阳的行为如何定性,都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和足够的说服力,以彰显法律应有的立场。她坚信: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于公正。

那段时间,除了国内法和相关资料外,《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和国外相关案例也成为刘黎的重点研究对象。“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如何区分”、“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关键问题,在她的脑中反复推敲论证。

2013年2月3日,历时一年多、经过四次开庭、多方查证,刘黎最终做出准予双方离婚的一审判决,并确认李阳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要求李阳向李金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审理期间,依据李金的申请,刘黎还发出了《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李阳殴打、威胁李金。

判决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民主与法制时报》称该案“因法院尊重事实和法律且具有创新性的判决,成为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的经典判例”。美国以深度报道见长的著名杂志《纽约客》也撰文称此案为“中国里程碑式的家暴案件”,认为法院的判决对于中国反家暴立法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律让“一房二卖”付出最高代价

因辖区地产开发较早,商品房多、高档小区多,楼市政策变化、房价波动引发的各种问题在奥运村法庭受理的案件中集中体现。

2009年4月,黄先生与王女士签订合同,以200万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卖给王女士,但其后房价大幅上涨,反悔了的黄先生不但不履行合同,还把房子转到妻子名下,由妻子两次转售,最终以400万的价格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

当时,在高房价的推动下,“一房二卖”现象比较严重。为强化司法审判的导向作用,刘黎主动邀请媒体全程跟踪报道这一案件的审理。她认定黄先生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损害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并判决其给付180万元的违约赔偿,几乎相当于违法转卖房屋的全部收益。

判决一出,媒体普遍叫好,称这个判决让“一房二卖”付出了最高代价,对于引导社会诚信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朝武评价,“这个判决让我们看到了法官的思考、担当和价值取向。我们的社会就需要这样的法官。”

因判决结果往往关系到潜在的不特定多数群体,在审理涉房案件过程中,刘黎还充分重视个案判决对于有效化解潜在群体性纠纷的示范作用。

2011年底,因为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辖区内一个小区的50名业主将开发商诉到了法院。该批购房合同中约定,如果开发商逾期办证,违约金以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1%计算。也就是说,不管违约时间有多长,开发商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都一样。面对开发商拖延办证的强势态度,气愤的业主们集体抗议,并发生肢体冲突,矛盾一度激化。

考虑案外还有几百个业主在观望,刘黎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特别叮嘱律师请业主们尽量本人到庭。庭审中,业主们纷纷举手发言,刘黎一一准许。最终,刘黎认定涉案的房屋具备办证条件,判决开发商限期为业主办理产权证,并按日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开发商为整个小区500多户业主全部办理了产权证。大屯司法所所长周玉海提起此事赞不绝口:“刘法官了不起,一次判决就让所有居民都受益,让整个小区获得安宁。”

奥运村法庭辖区人口密度大,人员结构复杂,到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千差万别,不仅受教育程度、职业背景、利益诉求不同,诉讼能力也差距悬殊。

出身普通家庭的刘黎,对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她常说,与当事人保持距离,并不等于保持冷漠。百姓是重情重义的,不论面对什么样的当事人,都要饱含群众感情,你对他们倾心付出,他们也会对你真情回报。只要付出真心、诚心、恒心、耐心,就没有辨不清的是非,没有解不开的恩怨。

2006年11月,刘黎刚到奥运村法庭不久,就赶上一起不同寻常的离婚案:男方是外地户口,女方是本地户口,两人结婚后,女方家人有些瞧不起男方,大事小事都插手。男方无法忍受就搬出去住,并起诉离婚。不想,女方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吞了大量安眠药,好在发现及时,抢救过来了。

开庭当天,女方十几位亲属一大早就来到法庭,坐在门口又哭又闹,声称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女方肯定活不成了,还拿出了粗麻绳,说要立刻把男方绑到医院。当时,刘黎已经怀孕六个多月。接到法警的电话,她二话没说,挺着大肚子直接奔到门口。等到其他同事怕有意外冲到楼下,她已经带着当事人和家属安静地进了谈话室。

与双方分别谈话过程中,她发现男方听说女方服药自杀的事之后愣了一下,立即意识到双方还是有感情的,随即从珍惜感情、对方父母态度转变等角度,耐心劝说,终于解开了他心里的疙瘩。谈完话男方就办了撤诉手续,跟着女方的父母直奔医院而去……

2011年5月,一对山西老夫妻将儿子单位告上法庭。 不久前,儿子刚刚大学毕业在北京找了份工作,一天跟同事下班后在单位宿舍喝酒,后驾车外出,途中撞上电线杆,当场死亡。夫妻俩闻讯立即从老家赶来,以单位对员工酒后出行不加阻拦为由告到法院,要求赔偿近百万元。

开庭一了解,刘黎才知道,此前老人还多次抬着儿子的尸体横在儿子单位门前,并从老家叫来几十个老乡堵在单位门口,闹得单位没法正常工作。后来单位出了一笔数目不小的安抚费,但两位老人还是坚持让法官主持公道。他们都是农民,没请律师,诉状写得很不规范,对诉讼程序更是完全不了解。第一次庭审,他们只顾抱着孩子的遗像,坐在法庭中央的地上嚎啕大哭,说“不赢官司就一头撞死在法庭上”。

虽然也对他们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了批评,但刘黎心里总觉得:两位老人这个样子,总是有原因的。第二天中午,她专门约谈了两位老人。一见到法官,老两口又泪流不止,老父亲拿出儿子做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胸卡,断断续续地讲着儿子有多优秀。看到胸卡上年轻、秀气的脸,同样身为人母的刘黎瞬间体会到老两口的切肤之痛。整个下午,她耐心地倾听,到老两口擦好眼泪走出法庭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此后,刘黎的电话就成了老两口的热线,常常是咨询这咨询那,心里不痛快了也打过来,刘黎总是耐心地解释和开导。书记员张玉算过,这样的电话不下40个。

刘黎还主动和司法局联系,帮他们聘请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并调取了事故处理的案卷,详细查明了事故状况。给老两口看卷宗前,她特别在笔记本上记下:“现场照片要遮住。”

最终,依据事实和法律,刘黎驳回了两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老两口平静地接受了判决。他们说,已经想到这样的结果,之前都是因为心里憋屈没地方说,现在想说的都说了,该回家好好过日子了。离开前,他们向刘黎深鞠了一躬,说在北京,他们遇到了好法官。

“伤人之路”如何变成“平安大道”

奥运村法庭辖区涵盖京藏高速、北四环、北五环等多条重点道路,不仅交通事故案件频发,多车连撞、死亡重伤等重大恶性案件也不在少数。这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刘黎手中。6年来,她审理了近400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涉及死亡的近80件,其中上诉案件仅有5件,无一发改,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3.4%,且七成左右的案件裁判后当事人能够主动履行。

这类案件的特点是责任主体多、赔偿要求高,同时事故现场较为惨烈、受害方及家属情绪较为激动,处理起来难度很大,对法官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是不小的挑战。刘黎感到,此类案件直接关涉百姓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很多事件本身就是生命逝去、家庭破碎的悲剧,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快审快结;同时,受害方经济负担重、情绪波动大,必须尽力给予及时的司法救助和必要的心理疏导。

2008年1月4日,十六岁的高中生小兰放学回家,在来广营北路被一辆急速行驶的大货车撞倒,双腿截肢。因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小兰的父母多次到交通队扯标语、贴大字报。最终,因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小兰的父母将肇事方诉至法院。

为加快办案进程,刘黎提前向交通队调取了卷宗,认真研究案情,并尽早安排了开庭。虽然做了充分准备,但在庭审中,面对惨遭不幸的一家人,刘黎心里还是压上了一块大石头。为了让小兰尽快拿到后续治疗费,她迅速出具判决,并在判决后积极督促保险公司和肇事方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审结了,但刘黎心里还是放不下,就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又一起恶性案件到了她的案头,一名壮年男子被撞飞手臂,事故也是发生在同一路段。刘黎坐不住了,到底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她必须去看一看。

随后,刘黎先后5次跑到这一路段,边观察,边记录,对该路段存在的风险做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她发现,来广营北路虽然没有完全建成,但车流人流量已经很大,缺少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人车混行,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她迅速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出了道路整治的司法建议。

市交通管理局对此非常重视,很快在来广营北路安装各类交通标志153面,设置人行横道11处,施划交通标志线22000米,并增派了人手参与交通维护。此后,这一路段鲜有事故发生,一条“伤人之路”变成了“平安之路”。

因工作成绩突出,刘黎被授予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法院系统“双优民事法官”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刘黎手记摘要:

“法官是个有灵魂有厚度的职业,能从事法官职业,是我最大的幸福。通过我的点滴努力,让群众相信法官、相信法律,这是我的‘中国梦’”。

“基层民事法官的工作就是管群众身边事,解百姓心中结。要真心理解百姓的疾苦,体谅百姓的境况。你把百姓的事当自家事办,百姓才会把你当亲人看;你真心为百姓排忧解难,百姓才会真心信任法官。”

“三尺法台连着大社会,事事件件关乎大民生。法官要有大视角、大胸怀,要善于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症结,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百姓的权益。”


朝阳区法院法官刘黎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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