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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精彩一课”大比武暨第十一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打造“以学生为中心”的金课
二、“精彩一课”大比武竞赛
(一)参赛教师要求
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全体教师(含校内兼职教师)。
(二)课程要求
1.符合“金课”的“两性一度”标准,即高阶性(通过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创新性(课程内容有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学形式体现先进性和互动性,学习结果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和挑战度(课程有一定的难度,老师要认真花时间花精力花情感备课讲课,学生课上课下需要较多时间学习和思考)。
2.课程内容要体现“思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等要求写入教学大纲,编入教学设计,融入教学内容)、“企业+”(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和“双创+”(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
3.运用超星“学习通”、微助教、易班等方式开展“互联网+”教学。
(三)组织与实施
1.开展校院两级示范课交流活动。各学院结合日常听课情况,开展示范课交流,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1-2名教师参加校级示范课。校级示范课方案另行通知。
2.各学院示范课开展情况纳入培训及教师发展工作年度考核,由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青年教师讲课竞赛
(一)赛道设置
理工组、文管组、思想政治理论课组、《大学生创业导航》组,共计四个赛道。
(二)参赛教师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教学效果好,近两学期未发生教学事故。
3.近两年已获得过校级“精彩一课”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后20%的教师不参加本次竞赛。
(三)参赛课程要求
1.课程类别: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其中,校级决赛阶段只安排理论课程参赛。
2.课程要求:同“精彩一课”大比武课程要求相同。
(四)组织与实施
1.学院初赛(4月10日-5月20日)
(1)成立院级讲课竞赛考评小组,由学院管理干部、校督导员、专业带头人、内训师及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等人员组成。
(2)随堂听课评分。院级讲课竞赛评分环节应至少包括教学文件评分以及不少于2次的随堂听课评分;在此基础上,各学院可结合专业及课程特点制定评分标准。
(3)推荐参加学校决赛。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向学校择优推荐1-2名青年教师参加学校决赛(竞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学校决赛(5月21日至本学期末)
(1)成立校级讲课竞赛考评小组。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以及各学院教学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校级决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2)学校决赛以公开课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35分钟,其中说课5分钟,重点介绍“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讲课30分钟。
(3)评分标准。教学文件评分占20%,公开课评分占总分80%。具体标准另行公布。
(4)学校根据总评分并结合参赛教师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3.思想政治理论课组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教务处、教育教学督导室、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参与,负责初赛、决赛的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导航》组由教务处牵头,教育教学督导室、培训处(教师发展中心)、创业学院共同负责初赛、决赛的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
(一)理工组和文管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思想政治理论课组、《大学生创业导航》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若干。
(二)奖励标准: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
(三)根据各教学单位“精彩一课”大比武、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组织情况,评选表彰优秀组织奖3-4个,各奖励15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四)各学院可结合实际对初赛获奖教师给予相应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彩一课”大比武暨第十一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工作,认真组织,通过比赛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学生受益最直接、最核心、最显效的是课程。各学院要通过“精彩一课”大比武示范课,进一步聚焦“两性一度”,鼓励教师上好示范课,打造一批金课。要通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鼓励青年教师不断成长进步,培养一批“教坛新秀”。
(三)各学院“精彩一课”大比武暨第十一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申报与评选工作将纳入教学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竞赛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工作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四)各学院推荐参加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决赛的教师课堂须符合《达标课教师十条》(附件2)、《达标课学生五条》(附件3)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