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1】
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咀嚼”了新《准则》和《条例》,得出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一、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对党员意识的一次重新唤醒
毋庸讳言,现如今,广大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逐渐淡化。有些党员入党的目的出现偏差。不是为信仰、为信念,简单地说,有些农村党员入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手中的选票;有些单位同志入党只是为了面子,为自己进步、晋升多一个噱头,党组织在考察吸收新党员时也只注重工作,而不重思想。有些党员对党章里的党员要求理解不深不透、对自身要求不严。党章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规、党纪是党员必须要坚守的底线,我们的党员对党章认识模糊,理论上不深入学习,实践上认为遵纪守法,就是一个党员的要求,以至于对自己所加入的组织的各种要求理解不深不透,平时的工作行为等同于一个普通群众,甚至做一个普通群众的尾巴。有些党员知行不一,对党规、党纪的执行不彻底。受不良思潮影响,受不良现象诱惑,明知党规、党纪不允许,但屈从于个人私利、亲情关系等,在工作实践过程中,公权私用,禁不住诱惑,执行不彻底,甚至出现腐败现象。
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正是对党员意识的一次重新唤醒,我们应该反省入党动机、深层次理解党章的要求,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真正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只有人人意识增强了,党的建设自然就会得到加强。
二、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使新《准则》和《条例》在广大党员和教职工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
近两年来,全县教育工作者痛定思痛,披荆斩棘,破解难题,奋力前行。巧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东风,以大力深化教育改革为突破口,教育发展也呈现出利好的三大转变。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直观的就高考重点上线人数来说,我县高考重点上线人数从2013年的140人,到的171人,再到的208人,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教师精气神不断提振。我们始终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业绩论英雄”的理念,通过绩效工资改革、恢复各类评优评先、加强教育科研活动、争取教育专项奖励资金1000万、启动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等方式,给教师搭建成长平台,加大激励措施,校长以校为家、教师爱岗敬业的精神重新呈现,初步形成了以名师、名校长为追求的价值取向,争先进位蔚然成风。校容校貌发生巨变。学校基本建设不断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深化,也顺利地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教育的悄然变化,最主要原因就是教育局党委带领局机关干部、全县中小学校长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守底线,依规处事,敢动真格。首先,全面梳理并公开教育系统各个环节廉政风险隐患,加强预防,即知即改,接受监督。其次,坚持问题导向。一是推进局机关科室整合、人员精简xx人;二是开展校长瘦身行动;三是责成城区学校顶岗挂职xx名教师全数回归;四是狠抓“吃喝风、麻将风、有偿家教风”等三股歪风,加大惩处力度,1位校长因大操大办被免职,1位校长因公款旅游被警告处分,1位校长因工作失误被记过处分,7位教师因“吃空饷”等被辞退,因吃空饷、公款旅游等个人退款至廉政账户达xx万余元,等等。第三,依规处事,施行阳光行政。新教师考录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优先择岗、教师调动公开交流岗位进行调动、校长提拔实行公示制,推行“阳光人事”。义务教育充分考虑“就近入学”“读好书”的愿望,实现“阳光招生”;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照划定分数线进行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学校实行食品配送,率先推行政府为师生食品安全保险买单,食堂管理实行师生同菜同价,推进“明厨亮灶”工程,打造“阳光食堂”。学校基建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建立学校法人负责制和月报督查制度,推行“阳光基建”,等等。
教育工作千头万绪,教育质量牵动万家,党员、教师形象更是社会价值评判的标杆。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党员、所有教职工都应把新《准则》和《条例》时刻烙在心中,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教育新形象,义无反顾推动我县教育改革发展。
2016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2】
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多管齐下,落实在行动中。
一、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要全面知责。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全体干部和乡镇财政所纪检监察员作为财政系统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习遵守《准则》和《条例》,在执行上不折不扣,要坚决履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财政系统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留口子、开口子,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财政队伍,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项财政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另一方面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无风险,财政工作不出纰漏,财政队伍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要严肃问责。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要坚持严肃问责。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从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特别是对"两个责任"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权责对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防止主体缺失,监督乏力。
只有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