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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新高招方案:填志愿按“院校专业组“录取
按照《实施办法》,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每位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最多可以选择24个“院校专业组”。
“院校专业组”由在沪招生高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设置,一所高校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须相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专业可调剂。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将在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投档录取工作仍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各批次招生流程和总体时间节点基本保持不变。
据悉,《实施办法》是按照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立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践行*,着眼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促进符合素质教育导向的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